你现在的位置:首页>信息查询>执业质量检查通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
(第十三号)

2016-03-11 05:00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32号)要求,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组织实施并顺利完成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2015年,各级注协认真落实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完善事务所系统风险导向检查机制,不断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按照行业“国际化建设年”主题活动要求,指导事务所开展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帮助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2015年,各地方注协共组织检查人员828,检查事务所1381家,抽查业务项目10336个,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项目8651个,验资业务项目1185个,其他专项审计业务项目500个。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

2015年,各地方注协根据中注协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事务所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继续坚持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理念,落实“五个并重”,即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业务项目检查并重,技术程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并重,完善检查技术与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并重,检查制度改革与检查专家队伍建设并重,落实审计责任与落实注协监管责任并重。以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运行情况、业务项目质量以及对标提升活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主要内容,将业务规模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务所,新批准设立或新合并重组的事务所,涉嫌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事务所受到监管机构处理处罚及受到投诉举报较多的事务所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规模明显不匹配的事务所作为检查重点。部分地方注协还将中注协转交处理、涉嫌执业质量问题的事务所作为检查重点,对上年度被惩戒事务所实施复查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多数事务所能够遵循质量控制准则、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系统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整体执业质量有所提高。同时,绝大多数事务所更加注重业务收费与事务所良性发展的联动性,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中小事务所存在质量控制体系设计不适当或不全面,未得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等现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流于形式,导致部分业务项目存在未按业务准则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个别业务项目甚至存在相关审计证据无法支持审计意见的情形。此外,不正当低价竞争、以片面执行审计程序代替专业判断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惩戒情况

2015年,各地方注协(除海南、甘肃、宁夏等3个地方注协尚未完成处理工作外)按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84家事务所和19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其中,给予18家事务所和40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给予40家事务所和52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给予26家事务所和102名注册会计师训诫。

2016年,各级注协将围绕 “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巩固行业业务监管国际趋同成果,完善系统风险导向检查的程序和方法,加强检查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加强对事务所收费的检查,强化对不正当低价竞争的日常监管;深化对事务所的整改帮扶,促进事务所全面提升内部治理机制和水平,同时,协调解决事务所执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增强行业业务监管工作服务行业创新的能力。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39

                                                                                                                                                                        

网站管理:中注协党委办公室(综合部)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电子邮箱:webmaster@cicpa.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电话:010-88250000
版权声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京ICP备05032222-1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