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延长QP项目资助期限的公告
2010-04-09 03:40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延长QP项目资助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参加QP项目,并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通过所有QP考试科目,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QP项目资助暂行办法》申请资助。
二、上述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提交资助申请的时间应不迟于2011年6月30日,逾期恕不受理。
特此公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