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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0-11-24 10:10

 

会协[2010]9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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