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境外资源,民企也要“走出去”
2009-03-11 09:41
来源:中国冶金报
“‘走出去’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应是贯彻‘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国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和资源状况,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重点应放在境外资源合作与开发上。”连续当选为第八、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青花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守彬,今年带来了有关民营企业“走出去”开发资源的议案。
王守彬代表表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已经处于严重资源依赖阶段,资源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走出去”,是优化我国资源配置,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在对外投资方面,民营企业增长势头明显。在一些沿海地区,民营企业已成为“走出去”的主体,浙江、福建、江苏、山东的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额,分别占其省外投资总额的97%、70%、65%和53%。民营企业已经具备了“走出去”的实力。
经过多年市场打拼,王守彬代表认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具备独特的比较优势。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敏感,投资决策果断,工资分配、营销方式有很大的自主权,在国际市场上的适应性强,规避市场风险的灵活程度高。近年来,大部分非洲国家为发展本国经济,积极吸引外资大力发展各种资源类项目,特别是矿产资源,如刚果(金)、津巴布韦等。这为我国企业走进非洲,合作开发矿产资源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一些国内企业在矿产开发和冶炼方面与海外公司合作的经验、教训和对策也为后续企业提供了借鉴。刚刚当选为青花峪村村长的王守彬对未来有着自己的规划。2007年,继2005年与上海二耐合资成立上海青花二耐公司之后,青花集团分别在鞍山岫岩和江苏太仓开矿设厂,收购了建平源生源矿业公司和黑龙江省金茂矿业公司。同时,青花集团还在东北地区收购金矿、购买探矿权等。2008年,青花集团准备把眼睛由内转向外,积极“走出去”开发矿产资源。
王守彬在议案中提出,为了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加速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各级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
一是加快制定和实施鼓励政策,为“走出去”企业创造一个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包括简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手续,取消境外投资规模限制,满足企业购汇进行境外投资的需要;进一步解决境外投资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如设立特别贷款项目,专门用来扶持到国外勘探、开发我国短缺性和大宗支柱性矿产的企业;进一步放宽条件,减少限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外上市,拓宽“走出去”企业的融资渠道等。
二是强化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详实、可靠、及时的信息服务。建议我国驻外机构及时地提供当地资源状况、投资政策、法律法规等最新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积极鼓励各种中介服务组织,发挥社会力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三是帮助民营企业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我国驻外商务机构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培训和督促,健全民营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帮助其全面导入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系统,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管理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
四是建立海外发展风险基金,为“走出去”人员提供安全与医疗卫生保障。建设当地民众亟须的各种福利设施和生活性基础设施,以提高我国企业在当地民众的影响力和亲和力,为“走出去”人员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发生意外的“走出去”人员提供必需的无偿的资金帮助;资助“走出去”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加强对境外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的本领。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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