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入世贸组织环境下的行业建设与发展战略

  随着我国加入WTO,整个市场以及市场的运行规则将出现新的变化,经济体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将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必将面临全新的压力和挑战。这种压力和挑战,是世贸组织框架下开放型经济的必然要求,全行业必须以积极的心态和措施,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按照新的市场规则,适应新的环境要求,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制定实施加入WTO环境下的行业建设与发展战略。

 (一)加入世贸组织环境下执业机构市场定位发展策略

 如前所述,除了会计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承诺外,在整个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将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地融入世界经济,并由此将对我国会计服务贸易市场的格局和发展趋势产生巨大的影响和变化。作为执业机构,应冷静分析并认清这种格局变化的趋势,及早定位,确定自身的发展目标、策略和实现途径。

 1.目前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代表的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融入国际会计公司全球一体化体系和创建中国自己品牌与服务网络的方式,维护其国内会计服务贸易市场主导力量的地位。

 1)融入国际会计公司全球一体化体系,建设和发展国际“五大”的中国成员所。

 应当看到,当客户把目光投向国际“五大”的时候,庞大的市场也对国际“五大”在国内的规模和网络提出挑战。国际“五大”要承接众多的客户,必然要在国内进行机构的扩张,使之能够胜任市场的需求。作为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代表的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要抓住这一契机,积极加入国际“五大”一体化的网络体系,从而保有和扩大大型客户群体。加入这一体系的主要方式应是国际“五大”成员所。“五大”是一个国际性品牌,要依靠国际性品牌和本地化人才,建立中国的国际“五大”, 从而实现“国际”和“国内”所从品牌、体制到专业服务和质量的有机融合。

2)大力培育非跨国性大型客户市场,并紧随大型客户的市场拓展,以建立连锁式服务网络的方式扩大规模,创建中国自己的品牌事务所。

    我国有上千家国有大型企业。加入世贸组织后,开放市场的压力,一个主要表现是国内大型企业面临来自国外大型跨国公司更大的竞争压力。为了提高与国外大型跨过集团的竞争能力,中国的大型企业必然要迅速增强竞争实力,包括扩张资本数量、改善内部组织结构、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等等。其中最便捷、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大型企业内部以及大型企业之间推进经济合理的资产重组。加入世贸组织作为骤然急剧增加的外部压力,将会大大加快这个进程。我们有理由相信,以提高竞争力为基础的大型企业资产重组将越来越多,并将越来越引人注目,我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大有可为。因此,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要把目光投向国内的大型企业服务领域,着眼这类客户市场的培育,通过对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客户的发展提供咨询和指引,为之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伴随着客户的发展与壮大使自身发展、长大起来。

如前所述,这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要面临“五大”以外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华设立机构的挑战。这些机构的规模和影响虽远不如“五大”,但其在成熟市场经济下成长的经验,以及所形成的区域性网络资源,对国内的大型客户仍具相当的吸引力。因此,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培育客户和明确定位的同时,仍要加速强化自身的质量和规模,根据客户扩张的发展要求,以在国内组建连锁式服务网络为主的方式扩大自身规模,为客户提供全国性的服务,并逐步创建起中国自己的事务所品牌。

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特别是实行跨地区的合并,必须要在体制和机制创新上下工夫,使机构能够真正有效地运作起来,真正具有持续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同时,要避免搞盲目扩张,过度兼并,拉郎配式的拼凑是不可取的。不仅不能做强,甚至会导致失控,从而导致更大的执业风险。只有通过实行强强联手,实现跨地区的联合,建立起服务功能强大、内部管理严格、执业质量高、布局合理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网络,才能赢得更大的市场。

我国进入世贸组织,虽然在理论上为我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广阔的国际会计服务贸易市场,但事实告诉我们,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要进入发达国家执业还有许多自身和国际环境的障碍,难度较大,这种难度不是法律或规则的障碍,而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国际市场的认知度不够,对此,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行业管理组织应有清醒的认识。

2.我国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以中小型企业审计和相关专业服务为主导,走适度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道路。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世界经济中属于发展中国家,因此,无论内陆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是经济相对发达的中心城市和地区,都存在着大量的市场服务需求层次不高而服务品种多样的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国内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应以此为立足点,大力开展中小规模企业审计、验资、评估、税务咨询、法律咨询、管理咨询、企业登记和代理记账等专项服务。其业务特点主要是需求多、收费低、风险小,对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程度要求较低。因此,中小规模事务所应以个人所或合伙所为基本组织形式,立足于当地市场的需求,走适度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以服务质量和服务特色占领市场。

(二)加入世贸组织环境下执业机构的业务发展对策

 长期以来,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一直是各国注册会计师的重要业务,面对这样一个成熟的、市场份额稳定以及风险巨大的审计服务市场,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社会经济领域的发展拓展新的服务市场,向非传统服务领域进军,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同时,经济的全球一体化,客户领域的多样化,也愈来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能为其提供更加复杂与完善的服务。

    纵观世界经济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态势,为适应客观环境的变化,适应客户的多方面需要,各国会计师事务所正逐步调整发展战略,由传统的审计服务逐步转型为全方位深层次的专业服务组织,即知识密集型的多元化服务。这在国际“五大”会计公司的发展态势中已明显地表现出来,1999年国际“五大”的管理咨询业务收入均超过传统的会计审计业务收入,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与会计审计业务收入占事务所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安达信70%:18%;普华永道45%:35%;安永43%:34%;德勤50%:31%;毕马威40%:36%。以美国为例,美国“五大”会计审计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从70年代的70%下降到近几年的30%,而管理咨询服务收入的比例则从不到15%跃升为1999年的50%左右;1999年,美国前100大会计师事务所传统的会计审计业务总收入是95.56亿美元,而管理咨询业务收入却已达到148.84亿美元。

上述收入结构表明,管理咨询和其他服务收入己成为国际会计公司业务收入的重要部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应积极开拓业务领域,在巩固传统审计业务的基础上,推进业务的多元化发展,以获取更大的生存空间。

    1)巩固传统的会计审计服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对传统会计审计业务的需求仍将持续增长。可以预见,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传统的会计审计、基建工程预决算审核、税务代理业务仍将是事务所的主要业务,为此,会计师事务所要不断提高传统业务服务技能,以保持和巩固传统业务领域。

    2)大力拓展新型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要适应经济环境变化和客户发展的需要,广纳新兴和相关领域人才,在与审计业务独立性不冲突的情况下,大力拓展新型服务业务,丰富服务品种,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管理咨询业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与规范,企业兼并、重组、收购等活动日趋频繁,会计师事务所要利用其信息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业务。针对企业的投资方向、投资项目和投资方案进行财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的咨询服务。

----税务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编制税务计划,代理纳税业务。

----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为企业提供员工教育与培训项目设计,提供员工工资及利益分析与规划,编制养老金、退休金及福利计划,帮助工资系统的重建和整合,提高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水平等。

----IT咨询服务。包括帮助企业设计财务软件,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展网上鉴证服务,验证网络交易的可靠性、减少网络交易的风险性等。

----法律咨询服务。吸收法律专业人才,为客户提供投资、并购等项目中财务与税收等相关方面的法律咨询。

会计师事务所实现多元化发展,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事务所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助于事务所的持续发展。事务所的生存、发展,不论是老所拓展新领域,还是新所立足市场求发展,都需要以市场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拓宽业务空间及领域,以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和成长机遇,增强事务所的发展后劲,通过多元化提高生存的稳定性和竞争优势。目前,制约事务所多元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垄断、行业分割,另一方面是事务所自身开发业务的能力所限。因此,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借助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工作,清理和规范资格认定与市场准入,拆除会计、评估、税务代理等服务市场间业务融通的藩篱,架起业务融通廊桥。

    拓展非审计服务业务是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今后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事务所要积极吸收和储备相应的专业人才,成为新型业务开拓的先行者,获得未来发展的先机。

     (三)加入世贸组织环境下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方向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必须接受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的约束,法制环境、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方式和行政方式,都将发生重大的适应性变化,必然要转变、理顺各种关系和机制,使行业协会肩负起和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融入到开放型市场竞争环境之后,行业对协会服务方式和作用的要求将越来越高,行业协会不再是政府的代言人,而是要通过自律性的服务和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来提升行业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在全社会树立和维护行业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形象,进而实现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标。为此,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同时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必须加快改革与建设的步伐。

 1.增强协会服务功能,强化协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是行业利益的代表,主要任务是服务于行业,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各级协会要转变观念,机构设置到人员配置要以更好地服务于行业发展为核心。各级协会工作人员,要改进工作作风,以行业发展为己任,增强服务意识,彻底纠正当前行业协会工作机构中存在着的衙门作风,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想”会员所“想”,“急”会员所“急”,以服务于行业发展为己任,指导、引导执业机构应对各项挑战。

——高度重视会员服务工作。目前,协会的主要精力是为执业会员提供管理和服务,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投入不够,甚至处于空白状态。但我们的非执业会员绝大多数分布在政府机关,或是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公司秘书、内部审计人员或财务人员等。要通过提高我们的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充分开发和利用网络资源,通过信息高速公路,使广大会员能够在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公司财务、公司管理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的影响、权威性和凝聚力。

——广泛开展新型业务和技能的培训工作。要利用协会的资源优势,加强研究工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实现多元化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广泛开展包括管理咨询、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等在内的新型业务和技能的培训工作,培养出一大批复合型注册会计师人才队伍。

    2.理顺政府监督与协会管理的关系,建立行业自律性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行业管理体制的关键,在于确定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的各自内涵。通过理顺“政社”职能,既提高政府监督的效能,又强化行业自律的权威性,有利于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因此,必须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逐步确立和完善行业的新型管理体制。

要根据行业的自律管理特点,改组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成员结构,扩大执业人员的比重,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策,能充分体现行业人员的愿望,体现行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广泛建立各类专业委员会制度,比如:惩戒委员会、调查委员会、行业发展规划委员会等各类专业委员会,充分利用专家的工作,提高行业管理的权威性。

 (四)加入世贸组织环境下有关政策、规则的调整

 世贸组织要求其成员必须恪守的是一整套建立在立法基础上的贸易体制和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强调透明、非歧视、公正等原则。因此,应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实行市场开放,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清理过时的和不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行业政策法规,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行业法律政策体系。

 1.抓紧市场开放政策和规则的调整与完善工作。根据我国对服务贸易承诺减让表中有关会计服务市场开放的承诺,当前必须抓紧市场开放政策和规则的调整与完善工作:

 1)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对外籍公民和港澳台居民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许可的规定。减让表承诺,只允许获得中国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许可的人在华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有限责任会计公司。根据世贸组织规则要求,我们不应对来华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有限责任会计公司,进行除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许可外的其他限制。因此,最核心的工作是尽快对外籍公民和港澳台居民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许可条件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与此相应地,我们可考虑同时放宽对境内中国注册会计师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使之对等,并尽可能统一为一个审批办法。

 2)进一步明确外国和国际会计公司在华设立代表处的业务范围。减让表承诺,外国企业可以在中国设立代表处,除会计师、税务、管理咨询等代表处外,其他代表处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的活动。表明,外国和国际会计师公司在华代表处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但对其营利活动的范围必须进一步明确。建议按照以往规定,上述代表处可以从事咨询、税务等方面的营利活动,但不得从事法定审计业务。

 3)研究并明确“联合所”的合作、运作形式及运作的基本框架。减让表承诺,允许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结成联合所,并与其在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的联合所签订合作合同。但减让表并没有对联合所形式进行描述,同时,联合所在国际上不存在公认的模式。因此,我们应对联合所的合作形式进行明确,建立运作的基本框架。建议明确,联合所以成员所方式为基本框架,在联合所内不存在境外投资关系,同时,联合所的初级形式为业务联系与合作。

 4)积极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对税务服务和管理咨询业务的融通。减让表承诺,在税务服务方面,中国入世6年内,只允许设立合营企业,但根据承诺进入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供税务和管理咨询服务,而不受其对设立形式要求的约束。表明,税务和管理咨询业务要向外方会计师事务所开放,依据这一原则,我们应积极推进其向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开放。

 5)按照国民待遇的原则修订涉外机构管理办法。根据减让表承诺的国民待遇原则,涉外机构一旦成立,对其管理及执业活动应与国内机构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另行限制。因此,要及时修订相应的涉外机构管理办法,可以考虑涉外机构管理办法与国内机构管理办法的并轨。

 6)停止审批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入世”,允许获得中国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许可的人在华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有限责任会计公司。但在其他承诺中又提出,现存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不受此限制。表明,现存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合法的地位。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独有的模式,从实际情况看,国际会计公司是把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成员所对待。合作所作为成员所与国际会计公司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成员所的最大差异是,合作所的管理主权是国际化的,而国际通行的作法是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的管理主权是本地化的。因此,应根据世贸规则,停止审批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同时,鉴于减让表确定了现存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地位,难以通过国内政策取消这种模式。可以考虑,在世贸组织下一轮谈判中,取消这一承诺,要求其向成员所转化。

2.加紧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行业管理体制、行业管理组织的定位及职责、政府监督、事务所组织形式、执业规则的法律效力、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执业民事责任的追溯时效等关系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行业协会的定位,有助于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中的带动和推动作用。

3.修改完善中小规模事务所的设立政策一是对现行合伙事务所的设立条件适当予以调整,减少设立合伙制事务所的政策障碍;二是在修订《注册会计师法》中确立个人事务所组织形式,为中小规模事务所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4.尽快推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向合伙制转变。为提高事务所风险意识和执业质量,从而不断提升事务所竞争力和行业公信力,要在全行业积极推行合伙制,尽快制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向合伙制转换的政策。主要包括:现有发起人、出资人向合伙人转换的条件,转制的步骤与程序,转制前后的法律责任,相关基金的处理,以及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基本构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