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报》:纪念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暨行业改革发展40周年
2020-12-30 02:57
来源:中国会计报 2020-12-18
前言
注册会计师监督是财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暨行业改革发展四十年来,始终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持续加强行业党的建设,不断深化行业法律制度、职业标准、人才队伍、事务所治理、质量监管、国际发展、信息化和组织体系建设,以行业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的成效,促进了行业专业化建设,服务了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
截至目前,中注协个人会员超28万人,从业人员超过40万,团体会员(事务所)9600多家,服务于包括4000余家上市公司在内的420多万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
一、行业人才建设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行业人才选拔的重要制度安排。
1986年,国务院颁布《注册会计师条例》,明确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授予注册会计师资格。
1991年,建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并首次举办考试。
1994年起先后向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开放考试,在港澳和比利时布鲁塞尔设立考场。
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专业、综合两个阶段,形成“6+1”的考试科目体系,完成考试基本制度改革。
2012年,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完成考试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2015年以来,围绕考试的职业导向、原理导向和考生友好导向,健全以命题为核心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着力实现考试制度改革的整体效应。
2020年,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平稳顺利完成160万人的考试组织工作。目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成功举办29次,累计746万人次报名参加,30余万人取得全科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力较广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之一。
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是行业的第一资源。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行业人才发展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开展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的会议纪要》,成立由财政部等8部委组成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筹建3个注册会计师全国培训中心(后建成3所国家会计学院),先后在23所高校设立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
2005年,中注协启动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逐步建立起以人才工作指导意见、胜任能力指南、继续教育制度等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制度框架;以中注协为龙头、地方注协为枢纽、事务所为主体、国家会计学院为平台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以高端人才为示范、广大注册会计师为中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学生为后备的行业人才梯队。
二、专业标准建设
高质量的职业标准体系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基础,是指导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的准则,是衡量执业质量的准绳。经过四十年来发展,形成了以审计准则为核心的执业准则体系、以职业道德守则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守则体系和以质量管理准则为核心的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包括53项审计准则、6项职业道德守则,以及130余项问题解答和实务指引。中国在准则国际趋同方面的努力得到了世界银行等多方的高度评价,认为“中国改进会计审计准则和实务质量的战略已成为良好典范,可供其他国家效仿”。
1991年起,先后发布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等7项职业标准,先后制定6批48个准则项目。
2005年,准则国际趋同成为行业发展战略。
2006年,发布了与国际趋同的审计准则。
2009年,发布了与国际趋同的职业道德守则。
2010年10月,根据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的修订情况,发布了新修订的审计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翻译出版《国际审计准则》和《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中文译本,推进大中华区会计语言精准化、标准化和通用化。
2016年12月,借鉴国际审计报告改革的成果,制订(修订)了12项新审计报告准则。
2017年2 月,发布了16项新审计报告准则应用指南,保持了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动态趋同。2019年2月,发布了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应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财务报表披露审计等三个方面共18项审计准则和24项应用指南。
准则国际趋同使得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与国外同行处于同一话语体系和技术平台,为行业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执业质量监管
执业质量是行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制度恢复重建初期,通过制发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事务所审批和监督办法、分所设立办法等制度,建立了行业管理规范体系。
针对国内外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审计失败事件和事务所管理混乱等问题,1993年和1997年,两次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并确定了“清师、清所、清业务”的“三清”任务。共撤销注销事务所520家,撤销分支机构1474家,处罚事务所1181家,清理执业人员4871人,处罚违规违纪执业人员2748名,有效整顿了队伍,规范了秩序,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4年起,不断完善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为重点的年报审计监管路径,以教育提高和惩戒警示为目标的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惩戒和申诉制度,以专业胜任能力为导向的任职资格检查制度,初步建立起行业自律监管与行政监管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环节全链条的行业监管体系。
目前,各级注协共检查事务所22028家次(含分所),累计惩戒事务所2763家次、注册会计师5635人次。在2010—2019年度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先后107批次约谈证券资格事务所153家次,涉及上市公司163家次。2011年以来,各级注协通过实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共清理不合格注册会计师14102人次。事务所执业质量和注册会计师队伍整体胜任能力得到了有效保持和持续提升。
四、行业法制建设
完善的法制体系是行业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法制建设伴随着行业恢复重建与改革发展不断前行。
1980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正式启用了“注册会计师”这一名称,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启制度建设提供了法规依据。
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注册会计师条例》,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执业范围、处罚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是新中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行政法规。
1993年10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资格取得、事务所设立、业务范围、执业准则、法律责任,以及协会职责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成为行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行业还持续跟踪相关国家和地区行业法制发展动态,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会计法》《审计法》《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反洗钱法》以及最高法《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20余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形成行业发挥专业作用、体现专业价值的制度保障。
目前,行业共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22类300余件600多万字,构成了涵盖考试、注册、培训、职业标准、监管等在内的全流程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了行业法制建设“四梁八柱”。
五、国际交流合作
中注协积极打造行业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利用国际资源和借鉴国际经验推动行业发展,为行业战略实施和国际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中注协先后于1996年和1997年加入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
2002年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16届世界会计师大会上,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并发表讲话,极大提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影响力。
目前,有70余家事务所加入国际会计公司或在境外设立分支、成员联系机构,有3家自主品牌事务所进入国际权威排行的前20名。中注协累计派出和推荐37人次在国际和区域性会计职业组织中任职,积极参与重大国际会计审计事务决策和规则制定。中注协与50多家境外会计职业组织建立了友好交往关系,签署30余项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在考试、培训、信息化等领域进行密切交流与广泛合作,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国际会计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行业共向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理事会、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理事会、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教育准则理事会咨询顾问组、会计职业组织发展委员会与中小事务所委员会及亚太会计师联合会理事会与会计职业组织发展委员会等国际和区域会计职业组织成功推荐了19位任职代表。2018年,唐建华副秘书长当选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理事会理事。2019年11月,舒惠好秘书长当选亚太会计师联合会理事会理事。
六、行业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已经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新支撑和新动力。2010年,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将信息化确定为行业发展五大战略之一。2011年起,陆续出台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发展规划、工作促进方案和奖励办法等,明确了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有效指导了行业信息化建设实践。
目前,行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建成了全国注协协同办公系统。2013年起为全行业提供法律法规库和经济数据库在线服务。全国92%的大型事务所建成了审计作业系统;76%的大型事务所在日常工作中采用了内部管理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大型事务所已经开始建设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工具、智能文档审阅平台、共享中心等,实现了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在考务管理、注册管理、行业财务等方面全部或部分实现管理服务信息化,建成了中注协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行业信息系统达到国家等级保护三级水平。
七、行业党建
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09年,中组部、财政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推进指导行业党建工作,同年成立行业党委,成为第一家全国性行业组织党委。2010年实现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形成了行业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坚持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行业工作的领导,探索行业党内监督,推进事务所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事务所党组织组织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建与业务结合的主题年活动机制,先后围绕诚信文化、人才队伍、国际化建设、创新服务、质量提升、职业化建设等开展主题年活动。同时,探索建立行业政治工作体系,依托行业党建,一体推进行业统战、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截至2020年9月30日,注册会计师行业共有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3601个、党员45060人,十八大党代表1人,十九大党代表1人,省级党代表13人;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1674家、团员53022人,十八届团中央委员1人,26人、23家会计师事务所获得共青团中央表彰;行业有3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7人当选全国政协委员,829人担任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八、组织体系建设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管理和服务会计行业的法定组织。1988年11月,中注协成立,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走上新的起点。1995年,中注协与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组成新的中注协,开创了统一法律规范、统一执业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行业发展新局面。2004年,中注协“四代会”完善了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为核心的决策组织体系,以会员为中心的行业管理服务体系,以及以秘书处为主体的注协执行体系。2018年,中注协“六代会”组建了第一届监事会,健全了内部监督机制,丰富了行业组织治理结构。
目前,中注协理事会下设11个专门(专业)委员会,内设部室15个。中注协连续荣获“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等称号,多次被评为5A等级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中注协党委“五对接”工作法被确定为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12个典型支部工作法之一,在中央国家机关宣传推广。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注册会计师协会。其中,已有17个地方注协与评协合署办公,已经脱钩的地方注协有3个。截至2019年12月31日,31家省区市注协的工作人员合计737人。
为了全面回顾总结本地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历史和40年来行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和诚信建设,各地方注协按照《纪念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暨行业改革发展40周年工作方案》中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
各地方注协成立工作组、制定本省纪念工作方案及行业发展40周年报告、积极开展主题征文等相关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助力脱贫攻坚、开展“厅局长谈注会”活动,并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情况,自主开展了各类比赛、评选等一系列有声有色的纪念活动。
结束语
注册会计师行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功能作用,深入推进行业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着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行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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