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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七期)

2021-04-16 03:09

 

2021415日,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七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202148-414日,37家事务所共为30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120家,深市主板100家,创业板62家,科创板2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301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2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1家被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家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021414日,42家事务所共为1527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648家,深市主板531家,创业板255家,科创板93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518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7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7家被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7家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202148-414日,34家事务所共为21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113家,深市主板74家,创业板23家,科创板9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19家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6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截至2021414日,41家事务所共为119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其中,沪市主板630家,深市主板409家,创业板114家,科创板43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194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10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

 

深大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1)所述,截止20201231日,深大通公司对苏州大通箐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优先级合伙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投资期间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额负有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合伙企业约定期限三年,但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前一年提起诉讼,深大通公司于202131日收到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差额补足款项32,7526,027.40元及案件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公司经咨询法学专家对案件情况和一审判决的分析意见以及对大通菁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评估,认为差额补足义务不会触发。公司已于2021315日提起上诉,上述差额补足义务未来是否承担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康尼机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之7所示,康尼机电于201712月收购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并与龙昕科技业绩承诺方签订业绩补偿协议。截止20191231日承诺期届满,龙昕科技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业绩目标。因业绩承诺方未支付业绩补偿款,康尼机电未确认此业绩补偿收益,并于20204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支付义务。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之7所述,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0512日康尼机电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8号),证监会拟对康尼机电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已向证监会提交陈述申辩并参加了听证,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证监会尚未作出相关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

 

*ST商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及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述,商业城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已连续三年亏损,亏损金额(归属母公司)分别为12,766.46万元10,613.86万元和14,914.16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已连续三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数,分别为-1,068.70万元、-4,957.82万元和-696.76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已连续三年营运资金为负数,分别为-133,973.60万元、-138,871.05万元和-146,171.27万元;截止202012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362.50万元。商业城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出具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

 

ST索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

 

如报表附注六、(六)列示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3,527,460,768.42元,期末余额1,349,011,073.00元;报表附注六、(二十七)列示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2,580,645,321.43元,期末余额440,859,467.32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公司在2020年度对以前年度财务造假资金转入、转出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冲抵。我们未获取债权人协议及法律意见书等依据。如报表附注六、(六)其他应收款所述,索菱股份本期对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761,874,855.63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证据无法判断索菱股份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冲抵以及就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和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是充分、适当的。

 

2、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如报表附注六、(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述,索菱股份母公司单体报表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99,746.95,公司计提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理由是公司如果破产重整成功,将会产生大额的债务重组收益。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破产预重整阶段,正式破产重整尚未经深圳中院批准,所以我们无法确定公司能否产生足够的利润来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坏账损失及资产损失,以及公司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99,746.95元是否恰当。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索菱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海航科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海航科技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等关联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01231日,所担保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余额(以下简称“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6.28亿元。该等担保借款于2020年度出现逾期未偿付,且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2月及3月分别裁定受理对海航集团进行重整及对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以下简称“重整”),该等担保余额中人民币55.89亿元相关的被担保关联方为上述重整范围内公司,且其中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已对海航科技提起诉讼。鉴于上述情况,海航科技管理层预计相关银行及金融机构将要求海航科技履行担保责任全额偿付所担保余额,而海航科技偿付后有权向被担保关联方追偿。据此,海航科技于2020年度根据担保余额减去预期向被担保关联方所能追偿金额(以下简称“追偿金额”)的差额的现值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损失”人民币50.2亿元,截止20201231日“其他流动负债-财务担保准备”余额为人民币52.3亿元。

 

由于截止本报告日相关被担保关联方仍在重整过程中且重整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取得海航科技在确定追偿金额中所使用的若干关键假设(包括重整成功概率、偿付率等)相关的支持资料或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信用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和“其他流动负债-财务担保准备”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航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五、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总体情况

 

截至2021414日,共有35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405(详见附表5)。后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37家,前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75家,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93家。对于变更原因,有147家表示,是因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或审计需要;有73家表示,是因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50家表示,是因根据规定需要轮换;有36家表示,是因上市公司根据集团、控股股东要求更换审计机构。

 

截至2021414日,共有32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245(详见附表6)。后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38家,前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70家,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37家。

 

附表:

 

1.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414日)

 

2.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汇总表(截至2021414日)

 

3.上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414日)

 

4.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汇总表(截至2021414日)

 

5.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414日)

 

6.上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4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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