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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神圣使命 服务国家建设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与发展成就掠影

2024-09-24 17:20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诞生于20世纪初,主要服务于当时蓬勃兴起的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国民经济恢复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之后随着逐步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一度中断。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并不断发展壮大,并在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着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已成为社会公众广泛认可和受人尊敬的行业,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专业力量。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恢复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国发[1986]68号)。198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成立,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颁布,注册会计师行业成为最早拥有专门立法的专业服务业。1995年,中注协与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实现联合。1999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基本完成脱钩改制。2002年,中注协确定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发展思路。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是新时期、新阶段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12年,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新期望和新要求,为行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明确提出了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具体措施。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明确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和中介机构执业监督是财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中注协召开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确定未来五年行业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行业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截至2024年5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10 794家,注册会计师105 667人,非执业会员281 237人,从业人员超过40万人,每年服务行政企事业单位420余万家,累计帮助资本市场主体融资超过220万亿元,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3万余家中国企业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点布局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业务收入1 106.75亿元。总的来看,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以来的重点工作、发展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探索和加强行业党的建设,行业党建一直走在社会组织前列

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2009年10月,财政部党组批准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是全国第一家全国性中介组织党委,成为社会组织党建重要的体制创新。2010年,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行业的全覆盖,理顺行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创建“条块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党组织作用”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为社会组织开展行业党建探索了新路。2022 年,中注协被中央组织部(研究室)列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基层联系点,是全国唯一一家行业协会联系点。

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勇担社会组织党建“探路者”和“试验田”的职责使命,扎实推进行业党建各项工作。全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管理体制机制,深入落实财政主抓、协同联动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以“主题年”活动为载体的党建业务融合机制、行业党校为主阵地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实现动态全覆盖,行业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基层党组织功能作用有效发挥,行业大统战工作格局基本建立,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有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3 887家、党员49 013人;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1 517家、35岁以下青年注册会计师25 623人,共有32个集体和40名个人获得共青团中央有关荣誉称号;行业共有代表人士2 138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48人,其中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人、全国政协委员9人。

二、坚持以业聚才,持续推动考试质量保证体系改革,打造国内顶尖的职业资格考试品牌

作为行业人才选拔的重要制度安排,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1980年,财政部印发《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明确采取考核的方式认定注册会计师。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授予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建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并首次举办全国统一考试,拉开了通过规范、严格的考试渠道认定注册会计师的序幕。2009年,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专业、综合两个阶段,形成“6+1”的考试科目体系,完成考试基本制度改革。2012年,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完成考试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近年来,中注协紧扣考试组织实施“职业导向、原理导向、考生友好导向”三原则,从考试大纲、试题命制和考试制度三个环节入手,不断健全完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着力实现考试制度改革的整体效应。坚持考生至上,持续提升考试服务工作质量。2020年,优化“一站式”网上报名机制;2021年,首次设置 “报名冷静期”,即报名与交费分开,引导理性报考;2022年,又进一步允许报考人员在交费确认期间结合自身备考实际调整报考科目。

1991年首次举办考试至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举办32次,累计有838.08万人报名参加,38.93万人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其中,1994年向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开放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1999年起,先后在中国香港、比利时布鲁塞尔、中国澳门设立考场,累计有877名港澳台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取得全科合格证书。

三、坚持以才兴业,持续强化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注册会计师事业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特别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并将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升到战略发展的高度。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开展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的会议纪要》,成立由财政部等八部委领导组成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筹建3个注册会计师全国培训中心(之后建成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先后在23所高校设立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1995年,中注协制定实施《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试行)》,全面推进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2005年,中注协制发《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2022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行业人才“选、用、管、育、留”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

近年来,中注协按照“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思路,统筹行业继续教育和行业党校两个培训工作载体,实现执业能力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同步推进实施;统筹全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形成中注协牵头抓总、地方注协属地管理、会计师事务所支持配合、广大会员广泛参与的行业继续教育工作格局;建立了以中注协为龙头、地方注协为枢纽、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以高端人才为示范、广大注册会计师为中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学生为后备的行业人才梯队。

行业每年完成近10万名注册会计师和20余万名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培训。2005年,中注协启动行业领军人才暨高端人才培养工程;2022年,将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纳入了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班)。2018年以来,累计选派102名CPA专业方向院校学生参加境外实习项目。

四、坚持制度先行,持续夯实行业职业标准体系建设,行业审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保持动态趋同

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重要依据,高质量的审计准则对于提高审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着基础作用。中注协于1991~1993年先后发布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等7个执业规则。在此基础上,1994年成立独立审计准则组,参照国际惯例先后制定实施了6批共计48个准则项目,基本形成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框架体系。2005年,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实现趋同。2006年,财政部发布48项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标志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实现了趋同。2009年,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实现与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趋同。2011年,中注协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分别签署联合声明,确认内地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与香港地区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实现了持续等效。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专业标准体系,具体包括业务技术标准体系、职业道德守则体系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体系三部分。其中,业务技术标准体系51项,包括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等;职业道德守则体系6项,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至第5号)和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体系2项。此外,针对上述业务技术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制定了53项配套应用指南。

为推动专业标准体系高质量实施,中注协建立了专业标准体系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实现了准则制定完善、实施指导、强化监管的有机统一。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体系与国际标准体系的持续动态趋同,使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与国外同行处于同一技术平台,为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坚持创新发展,持续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用新兴技术武装注册会计师行业

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已经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新支撑和新动力。上世纪90年代末,中注协完成了网站、邮件、内部局域网和全行业广域网等信息化建设项目。2010年,中注协五代会确立了行业信息化战略。2021年,中注协专门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出了“十四五”时期行业信息化建设“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目标。2020年起,在财政部指导下,中注协与相关单位合作共建第三方银行函证平台,推动实现函证数字化。2022年,中注协制发《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普及应用审计软件工作方案》,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特色普及应用审计信息化产品,提升信息化环境下的专业交付能力;建成全国注协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及全国非定点视频会议系统。2023年,中注协首批发布公共基础等4项注册会计师审计数据标准、全科合格证等2项电子证照数据标准及注册管理1项行业管理服务数据标准,对构建行业数据标准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2023年度行业信息化建设投入约18.77亿元。

目前,全国92%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建成了审计作业系统;76%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日常工作中采用了内部管理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开始建设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工具、智能文档审阅平台、共享中心等,实现了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

2022年,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全面涵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全生命周期监管的各环节,持续开展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3.0版的对接,实现“一网通办、互联互通”,有效提升了行业监督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六、坚持对外开放,持续助力行业国际化发展,行业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会计是国际通用语言。中注协积极打造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利用国际资源和借鉴国际经验推动行业发展,为行业国际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中注协分别于1996年10月和1997年5月加入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并与50多个境外会计职业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和交往关系,与20多家境外会计职业组织签署30余项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在考试、继续教育、信息化等领域进行密切交流与广泛合作。中注协积极参与国际会计行业治理,累计派出和推荐代表37人次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亚太会计师联合会等国际和区域性会计职业组织中任职,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会计界话语权和影响力。

行业积极响应国际化发展战略,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不断拓展行业国际业务,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根据国际会计公报(IAB)发布的国际会计网络(联盟)收入排名信息,目前有62家事务所加入或自创34家国际会计网络(联盟)。其中,58家加入国际会计网络(联盟),4家自创国际会计网络(信永中和国际、大信国际、利安达国际、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利用所在网络(联盟)资源,协调境内外成员所协同服务,为中国企业提供兼并收购项目尽职调查、财务报告与审计鉴证、业务管理咨询、税务政策咨询等服务,为我国“走出去”的近万家企业提供遍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全球化服务。2023年,行业创造国际业务收入122.7亿元,其中,为内地企业提供境外上市、融资或其他审计服务收入66.66亿元,来源于境外客户的其他收入36.95亿元,境外分支机构收入19.10亿元。

七、坚持诚信为本,持续优化行业自律监管,有效发挥行业财会监督职能作用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核心价值,是行业的立业之本和发展之要。中注协于2002年确立了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发展思路,将行业的人才建设、标准建设、继续教育、执业质量监管等各项工作纳入诚信建设框架,建立行业诚信信息监控系统。2023年,财政部发布《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紧紧围绕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这条工作主线,聚焦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客观需求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内在需求,抓住诚信标准建设、诚信标准执行、诚信监督管理等主要环节,推进构建行业诚信闭环管理体系。

执业质量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从行业恢复重建至今,行业不断创新提升执业质量监管的方式方法。行业恢复重建初期,会计师事务所挂靠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管理。1998~1999年年底,注册会计师行业率先在专业服务业完成脱钩改制,实现了与会计师事务所挂靠单位在“人事、财务、业务、名称”等四个方面的彻底脱钩,改制成为“自我发起、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独立专业服务机构,这对加强行业监管和诚信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这一时期,注协的行业监管工作主要是专案调查和以“清师、清所、清业务”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整顿。

中注协于2004年开始实施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建立了以执业质量检查为重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任职资格检查等为支撑的行业自律监管体系。现行有效的行业监管制度共17项,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等。2019年,财政部修订印发《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严肃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2020年,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与中注协联合制发《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共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有机融合、一体推进。2023年,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中注协积极参加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先后开展“自律监督提升年”“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完善自律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自律监督全国“一盘棋”,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质效,提升审计质量,严肃财经纪律。

2018年以来,各级注协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9 632家次(含分所),累计惩戒会计师事务所769家次、注册会计师1 869人次。通过实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共清理(不予通过)不合格注册会计师37 579人次,平均年检通过率为94.03%。上述工作,促进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注册会计师队伍整体胜任能力的有效保持和持续提升。

八、坚持服务国家建设,持续开展优质会计师事务所培养培育,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级显著提升

会计师事务所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体。1980年,财政部发布《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会计师顾问处即会计师事务所前身。2000年,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上规模、上水平。2007年,中注协发布《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2010年,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2021年,制发《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确立了“十四五”时期行业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的主要目标。2022年,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专业服务业的唯一代表,受邀首次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的中国品牌日活动。

近年来,中注协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转型升级,不断拓展服务国家建设的广度、深度和高度。《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显示,排名前 100 家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达到 719.59 亿元,占行业总收入的 66.96%;53家会计师事务所收入超过1亿元。现有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可承接的业务共579项。其中,审计鉴证类业务363项、咨询类业务216项。注册会计师服务对象涵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发挥了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社会监督者、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者、企业健康高效运行的守护者作用。以2022 年为例,行业出具审计鉴证报告 285.30 万份、咨询报告 24.77 万份,为 5 067 家 A 股上市公司和6 58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90 家 A 股上市公司提供并购审计、428 家 A 股 IPO 企业提供发行上市审计和15 563 只债券发行提供专业服务,以上服务资产规模达404.78万亿元。据不完全统计,行业每年调整上市公司隐匿虚假资产、税费等约1.25万亿元,每1元审计投入带来约150元的纠错效应。

九、坚持务实高效,持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注协在行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注协是承担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法定组织,承担着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1988年1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随后各地方相继组建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行业全面恢复重建和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明确了注协在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准则制订、执业质量和任职资格检查等方面承担法定职责。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中注协与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对社会审计行业实行统一管理。2003年,中注协制发《关于加强协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为核心的决策组织体系,以会员为中心的行业管理服务职能,以及以秘书处为主体的注协执行体系。2018年,中注协组建了第一届监事会,进一步完善了行业治理结构和组织体系。2023年,中注协召开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组建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目前,中注协理事会下设11个专门(专业)委员会;中注协秘书处内设部室15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协建设的实践证明,在财政部门党组的领导下,通过注协履行对行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与发展的一大政治优势、制度优势。2021年,中注协荣获“2018-2020年度首都文明单位”,连续第三次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和“5A等级全国性社会团体”;中注协党委在财政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两优一先”表彰中被评为“财政部先进基层党组织”。2022年以来,中注协党委办公室(综合部)党支部、人事部(纪委办公室)党支部、考试部党支部先后获评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

纵观恢复重建以来的发展历程,注册会计师行业始终与改革开放和国家建设共生互动,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不断提升,行业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行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行业价值和作用不断提高。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新时代新征程,中注协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党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总体要求,锚定服务国家建设主题和诚信建设主线,持续全面深化改革,锐意进取、踔厉奋发,着力提升行业服务国家建设的质量和行业自身发展的质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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