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就独立性准则应用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2025-04-30 15:58
2025年4月29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就《<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应用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日。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财会〔2024〕29号,以下简称独立性准则),将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独立性准则的各项要求,推进其贯彻实施到位,切实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中注协调研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独立性准则的准备情况,包括实施中的潜在困难以及需要对准则条款作出进一步解释说明的地方,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配套应用指南,并经过多次论证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应用指南共十六部分247段,其中第一部分至第十五部分分别对应独立性准则第一章至第十五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共3段,针对应用指南的制定目的、定位,以及与现行职业道德守则的关系作出解释。
第二部分为定义,共3段,针对审计项目组、关键审计合伙人、近亲属等术语在准则基础上作出进一步解释和举例。
第三部分为独立性基本要求,共38段,针对网络与网络事务所、公众利益实体、保持独立性的期间、禁止承担管理层职责、与客户治理层沟通等在准则基础上作出进一步解释和举例。
第四部分至第十三部分,共180段,分别针对在收费、礼品和款待、经济利益、贷款和担保、商业关系、家庭关系和私人关系、与审计客户之间的人员交流、与审计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诉讼或诉讼威胁等具体场景下,如何理解和运用独立性准则作出解释和举例。
第十四部分为违反独立性准则的规定时应当采取的措施,共3段。
第十五部分为工作记录,共1段。
第十六部分为特殊情况下对准则的运用,共19段,针对涉及审计客户合并、收购,以及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审计两种特殊情况时,如何理解和运用独立性准则作出指导。
独立性准则与应用指南一起,涵盖了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所有相关内容,符合与国际准则动态趋同的要求。同时,应用指南注重与我国法律法规体系、资本市场情况的有机衔接,有针对性地提出示例、作出指导;注重归纳总结注册会计师执业和行业监管中体现出来的典型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以落实准则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要求。
应用指南是对独立性准则重要条款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和举例,旨在帮助注册会计师准确理解独立性准则要求背后的目的和意图,讲解在实务中如何理解和执行这些要求,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举例。应用指南并不增加额外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掌握独立性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全部内容,以理解每项准则条款的目标并恰当遵守其要求。
考虑到独立性准则相关要求以及事务所相关政策的建立、传达和培训需要一定的时间,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尽早着手开展相关工作,本征求意见稿将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链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