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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注协建立执业机构继续教育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22-06-27 16:33

为贯彻落实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修订发布了《安徽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首次建立继续教育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使课程设置、师资配备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发展的实际相适应,不断提升继续教育的层次与水平,以绩效考核促进继续教育更有特色性、更有针对性、更具时效性,以满足注册会计师日益增长的新业态、新知识的需求。安徽注协继续教育绩效评价指标由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和12个三级指标构成。内容包括培训投入、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做到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全程监控、结果运用。年度评价结果为“差”的,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摘自安徽注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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