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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督促非执业会员领取电子会员证书的通知

2025-09-26 15:41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关于电子非执业会员证正式上线和推广使用的通知》(会协〔2020〕34号)有关要求,2021年之前登记的非执业会员需线上领取电子证,纸质证书自2025年12月31日起失效为进一步优化会员服务,保障会员合法权益,现就督促非执业会员领取电子会员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摸底。地方注协要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掌握已入会尚未领取电子证的非执业会员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督促提醒。地方注协要以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为契机,充分利用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短信、邮件、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电子证领取的政策、流程、时限及注意事项,对未领取电子证的非执业会员进行提醒和督促,保证宣传到位、通知到人,确保会员在2025年12月31日前领取电子证(电子证可以通过行业管理信息系统PC端或微信端申领,具体流程见附件)。

三、强化责任。地方注协要扛起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省电子证催领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注协联系

联系人:马国芳(注册部工作人员),刘浩然(久其公司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10)88250256(业务),(010)88250337/0338(技术)

附件:非执业会员下载电子证操作手册(会员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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