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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吉林注协2011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2011-11-16 10:35

 

 

中注协发布了2011年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动态(第25期),通报了各地方注协开展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情况,全文如下:

2011年,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的要求,各地方注协积极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截至目前,云南、吉林等地注协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已顺利完成。

云南:云南省注协于711日开始对10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截至1028日检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在检查过程中,云南省注协贯彻落实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将系统风险检查贯穿检查工作的始终。2011年的检查工作有下列四个明显特点:

    一是合理确定检查对象。根据执业质量检查总体要求和中注协兰州会议精神,云南省注协将中型事务所列为主要检查对象,在被检查的10家事务所中,有5家是中型事务所,占被检查对象的5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虽然小型事务所居多,但主体力量是大型事务所和中型事务所,2010年云南省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事务所有22家,占全部事务所的16.18%,但这22家事务所的业务收入有4.67亿元,占全行业总收入的67.88%,执业注册会计师有910名,占全行业的45.21%。这22家事务所中,15家是云南本土中型事务所,这些事务所发展态势整体持续向好,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是行业改革发展的排头兵,是行业执业质量监管的重点;7家是大型事务所,这些事务所均是证券资格事务所分所,且这些事务所大部分去年年底或今年年初才完成合伙制转制,系统风险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普遍良好,加之其执业质量由中注协直接组织检查,因此未列入云南省注协检查范围。

二是精心选聘和培训检查人员。本年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要求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业务项目检查并重,对检查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云南省注协从参加中注协执业质量培训的兼职检查人员中选聘了12名业务能力较强,且多次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作为2011年执业质量检查员,与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三是强化检查工作现场跟踪指导。为有效解决检查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云南省注协成立了以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为主要成员的咨询组,及时解答检查人员有关执业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技术问题。同时,云南省注协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亲临检查现场,为检查组及时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

四是有效利用检查成果。为使全行业了解执业质量检查情况,共同学习,树立行业检查权威,云南省注协将以提示公告的方式,将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别重大问题在协会网站、刊物等媒体予以公开。另外,结合行业“制度建设年”活动,针对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云南省注协修订或制定了部分行业管理制度,并引导和督促事务所年底前建立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为明年全面推行新审计准则奠定了制度基础。

吉林:吉林省注协从201177日至930日,开展了2011年执业质量检查现场检查工作,共检查36家会计师事务所,占全省事务所总数的20%;共抽查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192份、验资报告及工作底稿137份;共检查293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

截至114日,吉林省注协已完成2011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准则为准绳,严格检查,严格惩戒”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和性质,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注协分别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处理和行业惩戒。其中:省财政厅对3家事务所和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警告、对6家事务所和6名注册会计师下达监管关注函、对14家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对10家事务所和18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谈话提醒;省注协对1家事务所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对2家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对3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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