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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仲藜

2013-12-31 09:35

 

 

刘仲藜,曾任财政部副部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兼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党组书记。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受托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

刘仲藜同志担任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期间,在起草发布《注册会计师法》,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清理整顿、脱钩改制,促进“两会”联合,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和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完善和改进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协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行业诚信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探索适应行业特点的党建体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中注协于2010年11月15日授予刘仲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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