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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大会

杨纪琬会长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01-15 04:00

 (1988年11月15)

 

各位代表:

我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筹备组的委托,向大会汇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筹备工作的情况。

(一)筹备经过

    1986年7月3,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其中第五条规定:“为维护合法的职业权益,交流工作经验,增进国内外交往,注册会计师可以组织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这一规定,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各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得到初步整顿以后,财政部党组于1987年7月22讨论决定:关于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问题,委托中国会计学会做筹备工作,待条件具备后正式报请批准。1987年8月22,经中国会计学会谢明会长提议,由杨纪琬、张德明、李文杰、顾福佑、陈开诚五位同志组成筹备组,杨纪琬同志担任组长。并经1987年9月3中国会计学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认可,正式成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筹备组”。后经谢明会长提议,特邀李希文同志参加筹备工作。筹备组成立以后,在宣传注册会计师业务、草拟协会章程(草案)、提出协会组织办法(建议)等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19871116,筹备组派人向国家体改委汇报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批准问题。体改委办公厅表示,国务院领导决定,在十三大以前一律不许成立任何学会、协会。现在十三大已开,按照中办发(1985)50号文件规定,注册会计师由财政部归口管理,因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应由财政部批准,并向国务院领导报告。19871218日,谢明同志向国务院姚依林副总理就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问题作了汇报,姚副总理表示同意。1988311日,财政部党组开会,同意在1988年内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时决定:“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并提议由谢明同志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长,提名杨纪琬同志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候选人。在这以后,筹备组有关人员,就协会成立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多次研究,并向财政部领导及时作了汇报;财政部党组也先后两次,具体研究了协会成立的有关事项。

1988920,召开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筹备组会议。研究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成员和协会领导成员产生办法,讨论了协会章程(草案),商议了召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大会等有关事宜。

经过近两个月的准备,今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大会,终于如期胜利召开。筹备组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二)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和本次大会代表产生的原则

总的原则是“限定名额,协商推荐”。按照一般程序,理事的产生办法应按协会章程办理,但由于协会章程要在协会成立大会上讨论通过,因而,第一届理事只能由筹备小组决定产生办法,具体人选由各地主管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和当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协商推荐。推荐的具体办法是:按当时掌握的情况,有三个以下事务所的,推荐一名注册会计师担任理事:有46个会计师事务所的,推荐两名理事,其中一名是注册会计师,另一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代表,没有成立协会的是财政厅()主管会计工作的厅()长或会计事务管理处处长;京、津、沪、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有7个以上(7)会计师事务所的省、自治区,各推荐三名理事,其中,两名是注册会计师,另一名是财政厅()长或会计事务管理处处长。按照上述原则,各地、各部共推荐理事63人。为了便于今后开展工作,经筹备组研究并报财政部领导同意,推荐9名特邀理事:其中,财政部4人;上海、广东各1人;教授3人。以上共有理事72人。

参加这次大会的代表,除推荐理事72人以外,为广泛吸收会计界知名人士的意见,把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得更好,经财政部领导推荐,聘请李文杰、娄尔行、顾福佑三位会计界的老前辈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顾问,参加这次会议。

为了开好这次成立大会,经与各地、各部商量,还另增选了15名会议代表。因此,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包括名誉会长共91人。

关于吸收港、澳同胞中会计界的知名人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问题。考虑到港、澳地区行将回归祖国,两地会计界同行近年交往密切,协会成立以后,联系将更为频繁,经与中共中央统战部、新华社香港分社联系,为了利于加强内地与港、澳专业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内地的专业团体似可考虑吸收一定心向祖国和在当地又有影响的会计界人士作为协会名誉会员或名誉理事、名誉顾问,安排的这些名誉职务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不涉及该团体内部的事务。

(三)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成员产生的原则

经筹备组研究、财政部领导同意,协会常务理事名额定为9名。采取“三三制”原则分配,即北京、上海、广东各推荐一人,由中央各部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共推荐三人,由财政部推荐三人。名单经协商一致后,提交第一届理事会选举通过。

经财政部党组最近一次会议讨论,除过去已提名杨纪琬同志为会长候选人外,又提名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顾树桢同志为副会长候选人,提名张德明同志为秘书长,李希文同志为副秘书长。所有领导人候选名单,经协商一致以后,提交第一次理事会选举通过。

(四)协会办事机构

根据财政部党组决定,中国会计学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两个组织合署办公,成为直属财政部的一个事业单位建制。拟设办公室、会计学会事务部、注册管理部、规则培训部、编辑部等五个工作部门。这些机构,目前正在组建中。

按照章程(草案)规定,这个工作机构就协会的工作来说,主要担负两方面的工作任务:其一是财政部委托办理的有关事项,如批准会计师事务所,批准注册会计师,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的统一考试,以及其他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项等:其二是协会本身应办理的事项,如举办各种培训班,进行专业技能教育,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监督会员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协调会员关系,调解业务争议,编辑出版书刊,开展与国际会计职业团体、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交往等。关于经费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协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由财政部补助;第二、协会有关业务活动经费,由会费和协会主办的事业收入开支。关于会员缴纳会费的数额,经初步议定,个人会员每人每年缴纳10元;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缴纳。个人会费与团体会费均由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代收,汇总转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会情况的宣传报道,会议已邀请了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电视台、财务与会计编辑部等新闻宣传、出版单位的记者和有关同志参加。筹备组并草拟了宣传报道参考。另外,已商定由《人民日报(海外版)》于19881129日以五分之二的版面刊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的广告性消息,并以祝贺协会成立的形式,刊登现有199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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