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2003-04-24 01:59
现将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在北京全国考办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于5月8日至6月8日期间邮寄至全国考办。
1.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或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凭证复印件;
3.一寸近期黑白免冠照片一张;
4.填报《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附后,直接打印填写即可)。
二、缴费方式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将考试报名费、辅导教材订购费(含邮寄费)等一并缴纳。
三、考试时间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计划于2003年9月举行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将延期,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与全国考办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夏6层全国考办。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68720136,(010)68703206(传真)
电子邮箱:exam@cicpa.org.cn
2003年度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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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 |
粘贴一寸近期黑白免冠照片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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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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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科 目 | ||||||||||
会 计 |
审 计 |
财务成本管理 |
经济法 |
税 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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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全国考办邮寄者填报考试辅导教材订购情况(邮费自理) | ||||||||||
会 计 |
审 计 |
财务成本管理 |
经济法 |
税 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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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规 选 编 |
问题解答(一) |
问题解答(二) |
问题解答(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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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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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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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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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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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请用中文正确填写上述资料。
2.在报考科目和所需教材相应科目空栏内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