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注册会计师考试>考试动态

关于注会考试北京、上海、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场次安排的公告

2017-05-15 11:27

                

              关于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上海、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场次安排的公告

 

根据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目前,上述考区会计科目考试场次已经安排完毕,请相关考生登录网报系统,在“报名状态”中查询考试时间,按照报名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其中,应届毕业生应按照报名简章要求,在720日至31日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通过后,才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中注协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关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动态,我们将第一时间在中注协官方网站发布(www.cicpa.org.cn),请广大考生以中注协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为准。

感谢广大考生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515

网站管理:中注协党委办公室(综合部)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电子邮箱:webmaster@cicpa.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电话:010-88250000
版权声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京ICP备05032222-1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