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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基层民众发声为企业发展建言——胡少先代表履职记

2020-06-04 10:13

 

来源:法制日报 2020-06-02

一身白衬衫,一副黑框镜,蓬松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出现在《法制日报》记者连线视频镜头里的胡少先,精神抖擞。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如何为国家治理建言献策,如何为群众发声,是胡少先始终思考的问题。

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胡少先从基层带来一堆鲜活干货1件议案和5件建议,涉及劳动合同法修正、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监管、会计学学科建设、农村养老补助政策、物业管理行业分类等多方面。

作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党委书记、首席合伙人,关注会计审计行业,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也是胡少先肩上的责任。

感同身受是胡少先履职的核心,如果不想人所想、及人所及,就做不好人大代表。正如他一直以来为将会计学升为一级学科而呼吁,也只是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疫情来袭为年报披露争时间

今年两会比较特殊,因为遭遇了疫情,让胡少先的日常工作与代表履职也变得与以往不同。

今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23月本是会计师事务所最忙的双抢月份,却只能按兵不动或线上居家办公,这直接对不少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了重大不利影响。

胡少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一方面,由于复工时间的一再推迟,各上市公司、特别是疫情重点区域上市公司的内部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无法按期顺利开展,严重影响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的编制汇总。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由于受区域封闭、企业停工、交通受阻、酒店旅馆未正常营业等影响,审计机构无法实地执行重要的审计程序,有些审计程序虽能采用远程审计等措施加以代替,但审计效果和效率明显受到影响。

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而由于疫情影响,上市公司及审计机构可能无法在证券法规定的时间里(即每年的430日前)完成审计并报送年度报告进行信息披露。

不少企业主虽着急却无能为力,胡少先感同身受,21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特别授权监管部门适当延长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期限的建议。

4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第22号公告中指出公司因其自身或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受疫情影响无法完成审计工作,客观上不能按照证券法规定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的……疫情影响因素消除后两个月内,公司应当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原则上不晚于630

深入调研为修正法条提议案

劳动合同法自200811日起施行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劳动力结构不断调整,组织形态、用工方式、就业观、择业观及利益诉求等深刻变化。

胡少先本人也是用人单位的管理者,深知在社会法治意识、维权意识显著提升的同时,受严峻多变的国际形势、经济下行压力及转型升级等因素叠加影响,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凸显,劳动关系的原有平衡不得不面对来自不同方向的严峻挑战。

要想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学习、调研、走访等会前准备功课必不可少。为了准备好关于修正劳动合同法的议案,胡少先在事务所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

去年9月开始,胡少先就组织议案工作专班前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劳动仲裁院调研,征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也在传化集团、杭州市总工会、华润集团物业公司听听企业和员工的想法。胡少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难点和疑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梳理,历经多次修改斟酌。

议案主要针对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对用人单位的定位过于突出对立,对其合法权益的肯定与维护不足,个别具体规定显失公平,与当前实际不相适应,或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相调和,引发了一定的道德风险与矛盾争议,同时,某些关乎工匠精神、诚信建设及用工自主权等方面的规定也宜适当强化。二是针对如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情况下劳动关系处理的相关规定尚存空白。

胡少先认为,进入新时代,面对新经济业态、新组织形式、新用工方式、新就业择业观等新变化、新挑战,亟需尽快启动修法程序,重新厘清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用工关系,平等保护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培养契约精神,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胡少先在议案中具体提出了8条修正建议,比如,第十四条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应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修正为连续订立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没有违反其他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方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五条中关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应进行补充修正,增加因企业合并、资产重组、转型升级、经营方式调整或者受突发事件严重影响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内容无实质不合理变更的,劳动者应予配合等。

设身处地为“老支书”谋红利

这次全国人大会议,胡少先还专门为基层发声。

前不久,接待老家金华汤溪几位老书记来访,胡少先郑重地将乡亲的难题记下。原来,一些老村长”“老支书在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有的大胆尝试,带领广大村民实现脱贫致富。而这批原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大部分已退出工作岗位,且步入老年,却没有政策补贴安享晚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衔接,持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力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同时,对特殊的老年农民群体实行额外的补助政策,比如,给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给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基层工作过的技术推广员、卫生员、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农村电影放映员、水利管理员、林业员等八大员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加工龄补贴待遇等。

为此,胡少先认真写下关于对任职多年的农村基层负责人建立养老补助政策的建议:对任职多年的农村基层负责人建立养老补助政策,可以参照农村籍退役士兵和八大员补助补贴发放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出台对老年的原农村基层负责人实施养老补助的指导性意见,具体实施办法和补助标准由各省市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针对原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的不同任职年限制定实施。

原文链接: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00602/Articel07002GN.htm?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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