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产权功能:演化与延伸——改革开放30年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产权演变评析
——行业发展研究资料(No.2008-9)
2008-10-20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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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是产权结构变化的产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既是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产物,也是改革开放和经济转轨的重要推动力量。30年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产权的演进历程实际也是适应审计的产权功能演变和延伸的过程,本文作者通过对从政府主导到市场主导,从被动增长到主动发展,从强制性变迁到诱致性变迁的过程的评析指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不但适应了改革开放和市场化经济改革的需要,而且已经开始在中国实施“走出去”经济战略和实现大国崛起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现予编发,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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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
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产权功能:演化与延伸[1]
——改革开放30年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产权演变评析
从本质上说,市场经济是产权经济,市场经济的根基是整个法律与经济制度,特别是其中与产权的界定、交换、与保护直接相关的制度。审计是产权结构变化的产物,其产生、发展和变革历程是体现产权结构、反映产权关系、维护产权利益的过程。在中国,改革开放后恢复建立审计制度,以宪法为基础,将审计与权利保障紧密相联。30年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市场化经济改革进程中重要的国家治理制度安排,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无序到规范的完整的演变过程,会计师事务所产权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演变是剖析审计与经济发展互动关系的理想视角。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30年的发展表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催生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范和发展也始终立足于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并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转轨,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发展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注册会计师行业既是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产物,也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单一的产权结构只需要简单的审计,复杂的产权结构需要完善的审计制度。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结构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由此,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册会计师审计的产权功能的发展也呈现类似的演进轨迹。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产权功能演变:分析框架
一般来说,制度有四个主要功能:有效协调与信任、保护个人自主性领域、防止和化解冲突、权势和选择。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同样有这四个方面的功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变革是以产权主体单一、政府万能和强干预主义的意识形态与计划经济体制为历史和逻辑起点,开始阶段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去推进市场化,创造市场需求。当强制性不再“强制”时,注册会计师就会为满足企业意愿和自己利益修正这种强制性安排,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随着审计契约的多元化和审计有效需求的逐步形成,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演变的后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诱致性变迁的成分,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演变由政府主导逐渐转变为由市场主导。所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产权功能、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产权变革,是一个逐步积累、逐步丰富的过程。本文的分析结构如图1所示。
二、强制性变迁:适应市场化经济改革的需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后恢复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证券市场发展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需要,中国经济增长推动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增长,这一阶段变迁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强制性变迁。
(一)有效协调和信任——外部宏观产权界定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外经济开放,对内经济搞活”建设方针的实施,吸引外资一直是促进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1979年7月,五届人大会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1980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合资经营企业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并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公证会计师的查账报告。
改革开放初期,如何建立能够吸引外资的软环境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由国家权力机关直接对外资企业审计显然与国际惯例大相径庭。因此,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在当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1980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正式允许成立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中外合资企业提供各类会计服务。此时,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是适应中外合资合作,界定合资双方之间的产权,解决的是股东之间(中资和外资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经典审计理论所称的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在计划仍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最主要方式、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80年代初期,由于财政部门一直都对国有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批,由各级财政部门(后来又成立了挂靠其他政府部门和组织)建立国有事业单位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疑是社会直接成本最低的方式。这种特殊的产权安排实际上是政府行政职能的直接外化。
公有产权会计师事务所既在形式上与国际惯例一致,得到国外投资者的认可,又保证了国家对事务所的实质控制及对国有产权的有效保护。在宏观层面上建立了不同产权主体间的信任,促进了软环境的建设和吸引外资工作的发展。公有产权会计师事务所也在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审计过程中得到发展。
(二)保护自主性领域——外部微观产权界定
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国营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中国在经济管理方式上逐渐展开了一系列改革。企业自主经营权扩大,横向经济联合、企业兼并日渐增多。1979年开始实行国营企业利润留成制度,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利益与经营业绩挂钩,管理者有了利润操控的动机,因此也产生了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来界定国营企业及其管理者和员工权益的现实需求。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对所有制结构有了新的认识: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思想;明确了不仅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而且同一性质的公有制也有不同存在形式等。尤其是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要广泛发展全民、集体、个体经济相互之间灵活多样的合作经营和经济联合。自此,城乡多种经济成分逐步发展,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四者的比例关系1978年为77.6∶22.4∶0∶0,1998年为28.5∶38.3∶18.9∶19.9。
1990年、1991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证券市场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场所,企业产权结构更加复杂。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1997年十五大明确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此后,股份制企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打破原体制、建立新体制的过程中,涉及更多利益的调整,如对原有企业的资产重新进行评估,职工安置过程中资金问题,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剥离问题等,企业、管理者、职工及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产权的界定更加复杂。
上述契约关系的扩展,诱致了注册会计师逐步介入到微观主体产权界定中来,注册会计师审计产权功能由界定外部宏观产权扩展到界定各市场主体产权,维护各市场主体自主领域。但是,公有产权会计师事务所与满足这种社会需求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在不同利益群体构成的审计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是一个具有自主性的独立经济实体,才能得到其他主体的认可,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威性也需要逐步放弃以政府为直接后台的模式,构造会计师事务所自主地位。
保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自主领域,界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产权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两所两师合并,二是脱钩改制。该阶段的产权改革由财政部推动。
1.两所两师合并:统一公有产权。
按照经济学的逻辑,国家权力代理人(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效用函数与中央政府并不完全一致,而且不同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也有差异,各方会按自己效用最大的方式安排自己管辖范围内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结构。
1982年《宪法》赋予审计署对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等使用国有资产的机构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能,因此,在财政部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建立后不长时间,注册审计师在国家审计署的扶持下发展起来。1987年1月,审计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开始了审计事务所的筹备。审计署建立挂靠审计部门的审计事务所,一定程度上是转变政府职能,改变政府直接监督企业的方式的反映。注册会计师和注册审计师分属两个部门管理的格局给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多问题。为此,1992年11月的211次总理办公会上就明确要求逐步实行“三个统一”[2]。在中央政府的多次协调下,1995年6月,财政部和审计署联合发出《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两所两师两会合并。1996年两师两会实行合并,财政部成为合并后新的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管机关。1997年,全国各地也实现了两所两师的合并。最大的两支审计力量的合并为脱钩改制打下了基础。由于涉及到财政部和审计署两大部门的利益,该阶段的产权变革实际上只能由中央政府推动。
2.脱钩改制:公有产权私有化。
最初,中国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性质界定为事业单位。直到1993年,《注册会计师法》才不再对会计师事务所使用“事业单位”这一概念。除了事业单位的性质外,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还采取了一种特殊的体制——挂靠[3]。挂靠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产权归各挂靠部门所有。当时出现了从党委政府到各类行政机关,从公安检察院到各类企业都办会计师事务所的局面。在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时,这种挂靠和国有官办不失为适应当时经济环境的低交易成本的发展路径,为保护国有产权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正当注册会计师行业表面上蓬勃发展时,接连爆发了“深圳原野案”、“长城机电案”、“农行衡水100亿美元信用证诈骗案”,人们开始意识到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的原因跟产权的某种联系。到1997年,琼民源、红光实业和东锅案相继爆发,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如果不在事务所的产权安排上进行彻底改革,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将难以得到健康发展。
公有产权可能导致单个使用者过度使用有关物品。就国有官办的事务外来说,其所有者缺位,控制权实际上是各政府部门(即各挂靠单位)官员所有,业务主要由主管单位指定、人员主要由主管单位安排。但这些官员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剩余索取者,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的审计风险最终由国家承担。国有所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不对应,使得事务所根本不关心审计质量,注册会计师风险意识极低甚至根本不存在风险意识。
1997年4月,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率先进行事务所的脱钩改制。1997年底,深圳市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与挂靠单位脱钩。在此基础上,证监会和财政部以主要挂靠在财政部门的10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事务所为突破口,全面启动事务所与挂靠单位脱钩的产权变革。1998年底,102家证券业务资格事务所如期完成脱钩;1999年底,6045家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也基本如期完成,事务所终于从国有、官办转变为民营、自主,脱钩改制实际上就是将会计师事务所原有的国有产权关系改变为由注册会计师个人拥有的私有产权关系。
三、诱致性变迁:助推中国经济世界崛起战略的实现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为在大国经济战略实现的历史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注册会计师行业出于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需要,掀起了产权合并的浪潮和行业诚信与内部治理建设的序幕。这一阶段行业的发展在更大程度得益于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产权整合、寻求规模经济和获取审计级差收益,行业变迁的特点是以市场主导的诱致性变迁为主、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为辅。
(一)防止和化解冲突——提高产权效率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是影响中国未来发展的21世纪最重要的历史事件。加入WTO为中国市场机制发育和完善以及中国的市场经济更广泛地融入全球化进程提供了契机,客观上也要求中国的制度和环境进行更深刻的变革,中国也特别关心如何在更大程度对外开放的同时,如何维护自己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了应对可能的挑战和机遇,政府、企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界都在积极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
为改变脱钩改制后审计市场过度竞争状况以及会计市场对外开放可能带来的危机,在政府推动和内在压力驱动下,证券相关业务和金融业务资格事务所上规模、上水平的规模化扩张逐渐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和内部治理的序幕拉开。
1.产权的整合。
脱钩改制后,私有产权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者享有了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对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追求使得源于行政格局下国有官办的事务所内部治理面临重大挑战。由此事务所进入了一个内部产权重新调整的时期。面对新的形势,一批有较强业务能力的注册会计师则希望通过产权的重新组合,拥有规模较大的事务所的产权,从而进入利润率较高的大型企业的审计领域。
从审计市场结构来看,审计市场是具有价格竞争的。当时中国的审计市场基本处于“小、散、乱”状态,无论从市场集中度看,还是从行业平均利润率看,中国的审计市场都是一个过度竞争的市场。在信誉比较重要的市场上,竞争往往是非常不完全的,市场结构应是寡头垄断型的。有效的审计市场结构也要求市场中有少数规模大的事务所。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防止和化解冲突,为解决过度竞争导致的审计质量低下和防止进一步的冲突,财政部应时推动事务所的合并和规模化。
1998年,以脱钩改制为契机,北京规模最大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北会和京都联合为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揭开了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序幕。2000年3月,财政部先后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2000年6月和7月,财政部分别联合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文件,以提高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金融审计业务资格事务所的准入条件为突破口,全面启动了以事务所上规模、上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产权调整。
规模的扩大增强了事务所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规模经济性。事务所数量的减少[4]增强了事务所的谈判力,从而提高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实证研究显示,这次大规模的合并重组也使得中国的审计行业结构得到优化,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最新统计数据也表明,尽管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及综合排名仍位居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前四位,但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与“四大”的差距有所缩小[5]。
这次以事务所合并为主要内容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产权变革并不完全是强制性变迁的结果,它同时也是诱致性变迁的结果,事务所自身的积极性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2.行业诚信和内部治理建设的产权分析。
(1)行业诚信建设。
审计产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有其自身的独特性。由于审计产品的质量不易观测,一般的投资者无法辨别审计质量的高低。因此,市场本身难以淘汰那些独立性低、质量差的审计服务,事务所长期经营建立的信誉就显得尤其重要。
尽管脱钩改制明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但由于缺乏对品牌建设的重视,短期机会主义行为严重,行业的诚信问题突出。2001年,国内发生的银广夏、麦科特等一系列财务欺诈案件以及与之相联的审计失败,使行业公信力受到严峻挑战,资本市场对注册会计师声誉的放大作用凸显。为提升行业公信力,2002年1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2003年12月,中注协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会员诚信档案,把会员职业道德遵守情况、谈话提醒情况、不正当竞争情况以及受到处罚的类型和原因等信息记录在案。2008年1月,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诚信水平等相关信息。行业诚信建设实际上是在中注协的推动和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内在驱动的双重作用下进行的产权制度变革。
会计师事务所对声誉的重视奠定了提高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基础。过去,上市公司往往会考虑采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得到他们希望的审计报告。“购买”审计意见问题受到社会和监管方面的特别关注。通过行业几年的努力,事务所独立性增强、规模扩大和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情况下,中国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购买审计意见的企图受到遏制。从2002年到2007年,变更事务所的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比例一直是所有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两倍左右。实证研究表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不能显著地改善审计意见;上期被出具非标意见且本期变更事务所的公司,不但不能实现购买审计意见的目的,反而有加重审计意见的趋势。
(2)内部治理建设。
根据契约理论,内部治理机制的本质是一个关于所有权的契约,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各种制度安排、权力配置、机制构建维护资产所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自我监督方式,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管理、控制所形成的一套制度安排。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的变迁发端于渐进性质的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诱致性变迁的直接作用在于改进制度效率,变迁的结果往往是出现某种帕累托改进。
与成熟市场相比,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问题显得更加突出。脱钩改制完成后,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仍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领导机制不健全、员工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及风险意识不高等问题。为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这一特殊组织完善内部治理,2007年5月26日,中注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提出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制定出了一套能够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范体系。加强事务所的内部治理,不仅关系着事务所内部各利益方的和谐,而且对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对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完善事务所的内部治理,实际上就是以产权在事务所内的再配置为基础,完善事务所的管理水平。
脱钩改制后,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的上规模上水平的规模化扩张、行业诚信建设和内部治理等活动,提高了行业的竞争力。注册会计师在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起到了突出的作用。在2001至2005年五年间,注册会计师审计有效地遏制了企业转微亏为微利的企图,微利企业减少64家,降幅达40%,亏损企业增加160家,增幅达20%。注册会计师的把关还挡住了至少313家公司的配股企图。注册会计师顶着客户极大的压力在审计过程中对公司利润的调整和净资产的夯实,凸显了审计的监督、鉴证功效。
(二)权势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产权国际化
1.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战略。
服务领域随着服务对象的需要而扩展,服务地域随着服务对象的足迹而延伸,是各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基本路径。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四大经济体,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第三,外汇储备世界第一,中国经济因素已经成为全球经济格局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随着中国会计审计准则实现国际趋同,准则的等效认同以及资格互认为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国际会计市场提供了便利。注册会计师行业为经济活动提供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必然要伴随中国经济的成长,融入全球化大潮中。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成果,也为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提供了有利的市场条件。近年来,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的规模逐年扩大,2007年达到180多亿美元。2007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强调要提高服务业的发展质量,为企业“走出去”搭建起更有效的服务平台。2007年5月,中注协发布《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提出用5至10年时间,发展培育10家左右能够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跨国经营综合服务的国际化事务所。2007年12月,商务部、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全面提出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的措施,鼓励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融资安全、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内部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力量。事务所“走出去”战略就是要形成“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为主”的混合产权为基础的大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从而服务于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的国际化战略,与中国经济在世界上的崛起和地位相适应。
其实,在上述文件发布前,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就展开了“走出去”的探索。2005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并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并将其更名为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这是内地事务所第一次合并香港事务所。此外,中国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还直接向国外监管机构申请注册从而取得在国外执业的资格。截止2005年1月27日,已有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等15家中国内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6]。
2.会计师事务所外资产权的参与。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演变过程实际上也是审计开放的过程,这一过程经历了外资所进入中国、对外资所产权进行规范、指望借外资所改造中国企业和审计行业、引导国内所与外资所公平竞争几个阶段。
随着外资的进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建立,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就把目光聚集在中国身上。1981年1月,财政部批准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代表处,这些代表处并不是独立法人,不得从事国内法定的年度报表审计和上市公司审计。
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有了扩张的冲动。20世纪80年代末,当时的“五大”就提出了建立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1992年7月,财政部批准毕马威华振、安达信华强和安永华明三家合作所。合作所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引入涉外性质的私有产权。到1998年,合作所已经“名存实亡”,中外双方名义上是投资各半,实际上中方在决策权、管理权、控制权等方面根本没有发言权,中外合作所已变成“外方独揽所”,为此,自1998年起中国采取了限制合作所的做法,并要求所有合作所在2000年底前改为成员所。
与合作所相比,成员所则是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合作的更普遍的形式。1994年,财政部批准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所。在最初阶段,成员所尽管有涉外因素,但在产权方面仍保持完整的国有产权。1996年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发展多个成员所的通知》规定,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注入其私有产权,成员所由此也出现了涉外性质的私有产权。
在国内发生多起恶性审计失败案例和行业面临诚信危机的情况下,中国一度甚至出现了指望借境外事务所改造中国审计行业的迹象。2001年,证监会要求A股公司在IPO及再融资时,除了应聘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外,还应聘请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补充审计。安然事件的爆发和社会各界的质疑,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并未完全执行。随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实现等效,一些国家陆续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扶持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台公平竞争成为新的市场环境的必然要求。
四、结论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得益于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各项行业自身改革和发展的措施沿着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稳步推进。
1.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产权功能不断细化和延伸。为体制转型过程中界定外部宏观产权和外部微观产权,以及产权多元化、公众化、国际化的发展与完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从建立“公有制”事务所起步,经过两所两师合并、脱钩改制、规模化、诚信建设等阶段的产权变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不断提高,审计市场结构逐步完善,改革效应较为显著,走出了与发达国家不同的事务所发展之路。
3.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变革过程中,政府发挥了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事务所的脱钩改制是政府为主导完成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但政府并不是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演进的唯一力量。尤其是脱钩改制后,行业协会和事务所自身发挥了主动、积极的作用。从政府主导到市场主导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中国的特色和经验。
在恢复初期至脱钩改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市场化改革的需要,市场的增长带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增长,属于被动型增长。脱钩改制后,尤其是加入WTO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更多是市场主导的自我演进,通过自我产权的完善,助推中国经济崛起和“走出去”战略,进入了主动型发展新时期。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张立民 唐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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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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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产权保护导向的会计控制研究”(项目编号:70532003)的阶段性成果。
由于脱钩改制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不具备类似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故本文主要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或“社会审计”、而没有使用“独立审计”的概念。
[2]“三个统一”就是统一称谓,都叫注册会计师;统一规则,都执行《注册会计师条例》;统一协会组织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授权其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易琮,2002)。
[3] 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向工商部门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前,必须要取得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的挂靠制度也由此而来。
[4]到2002年底,全国共有300多家事务所合并,其中原106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合并减少到71家。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www.cicpa.org.cn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要情(总第十三期)——四百多家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200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