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协召开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工作会议
2015-11-24 09:22
根据财政部和保监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5〕13号)及《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实施办法》(沪会协〔2014〕42号)的要求,上海市注协于2015年9月启动了新一轮集中投保供应商的遴选工作。在上海市财政局的监督下,经谈判小组认真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谈判原则,最终产生了四家集中投保供应商。
11月3日,市注协召开 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工作会议,通报了本轮集中投保竞争性谈判情况,并就下一步集中投保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希望各所认真领会财政部和保监会下发《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足额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规范自身投保行为;二是要求各所根据实际需求做好风险评估,抓紧办理、落实职业责任保险相关事宜;三是督促各所及时反馈对集中投保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的实效。
同时,会议还安排参与集中投保的中标保险机构代表对自身保险条款和服务方案作了相关的介绍。
(上海市注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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