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行业党委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2014-11-03 03:12
为认真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根据甘肃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省直部门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甘肃省行业党委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行业党委发挥作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诚信建设,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行业业务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履行以下职责:一是按照中注协行业党委、省直机关工委和省财政厅党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二是监督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政治保证作用;三是发挥行业党委在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四是支持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开展行业管理工作,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按照事务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开展执业活动;五是做好行业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行业内党外人士的联系,为其参政议政积极创造条件;六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党员和从业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不想腐的教育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发挥事务所股东会和合伙人会议的作用,增强事务所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严肃党风党纪,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坚持惩治腐败,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行业党委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紧紧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和重点工作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党员教育,狠抓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责任分解机制、压力传导机制、定期报告机制、督导检查制度等工作机制。
(甘肃省注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