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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新标准

2012-03-06 10:17

 

 

为规范贵州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提高会计服务质量,保障委托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近日,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对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作出了新规定。

收费办法较之以前的收费管理办法,有了三点突破:一是收费标准有了提高。二是收费方式上采取计件和计时两种形式收费,也可以计件和计时相结合进行收费。三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客户执行收费标准做出了严格规定。文件规定,凡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的委托双方以任何方式进行委托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项目,均应遵守该收费管理办法。凡违反规定的,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委托合同无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文件不予备案,中标无效。

为做好新办法的下发实施,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文件起草阶段,协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调研并征求相关各方意见。在文件送批阶段,与省物价局多次沟通协商,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顺利出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贵州省注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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