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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注协积极推进注册会计师开展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2012-06-11 03:48

 

 

201110月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实施医院医疗机构、大中专院校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以下简称“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以来,黑龙江省注协严密组织,精心部署,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一是省注协印发《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黑会协【201153号),明确实施审计的非营利组织和财务报表的范围,确定实施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规定实施审计的规程和出具报告的时限,提出使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支付审计费用的相关要求。二是省注协印发《关于对医院及大中专院校等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风险提示》(黑会协【20122号),规定承办非营利组织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要在接受统一业务培训后方可进行审计,要求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按照审计准则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关注重大风险领域,完善工作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简化必要的审计程序和工作底稿。

据统计,在全省纳入审计范围的489家非营利组织中(其中大中专院校97家,医院336家,基金会56家),已有437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占应审计单位的89.4%(市县89.2%,省直89.8%);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正在进行审计的有20家;因故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有21家;因2011年度没有财务活动未编制财务报表的基金会有11家。全省共有167家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占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的52%,共派出2335名注册会计师承办审计业务(平均每个非营利组织5.3名注册会计师)。

(黑龙江注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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