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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注协为事务所拓展新业务领域提供支持

2015-09-22 09:59

日前,吉林省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企业破产法》,结合行业实际,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评审办法》,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协调,提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申请破产管理人入册的基本条件。

事务所申请破产管理人入册的基本条件与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结果直接挂钩,确保了事务所从事破产管理人鉴证业务的服务质量,依法诚信执业,同时扩大了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行业服务领域的认知度。

(吉林省注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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