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要点
2013-03-04 10:57
2012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中注协的指导下和财政厅党组的领导下,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更好的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事务所综合评价取得突破,由排序完善为评星定级
2012年,辽宁省注协认真总结前几年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并结合全省事务所发展新形势,对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对事务所实施评星定级(5个级别)制度。新的评价办法坚持全面性、客观性、发展性及和谐性的原则,把原来以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为主的5项评价指标,扩展为事务所业务收入、人力资源、内部治理与管理、行业党建、职业道德与执业质量及其他六个方面的19项指标,增加内部治理、行业党建两个方面评价内容和事务所创收能力、成长性、执业经验与能力、赔偿能力、股权结构、维护员工权益等14项指标,从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各种因素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和综合评价,以鼓励和引导事务所全面发展。同时,对相关指标的权数也进行了调整。
按照新评价办法,7月份完成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截止2012年7月10日,全省会计师事务所387家,予以评价的339家,其中:评选出5A级事务所20家,4A级事务所40家,3A级事务所60家,2A级事务所80家,1A级事务所100家,共300家事务所获得相应的级别。综合评价结果于2012年7月23日在《辽宁日报》和协会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告。新的评价办法和结果突出了对事务所由过去的评价后简单排序改为评星定级,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择优选择事务所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目录,同时促进了行业做强做大、做优做专。目前全国仅有江苏、辽宁、上海实行事务所评级制度,我们走在了行业的前列。
二、实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鉴证报告粘贴防伪标识办法,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从2012年1月1日起,按照辽宁省财政厅等五部门的要求,全省事务所出具的审计、验资报告必须粘贴省注协统一印制的防伪标识。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注协建立了防伪标识查询系统和防伪标识信息采集及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规定发放防伪标识,强化其使用监督和备案管理。在执行中,针对沈阳、大连、鞍山、抚顺、锦州、阜新、朝阳及盘锦8个地区的19家被举报不按标准收费及不粘贴防伪标识的事务所,省注协及时约请事务所负责人到省注协或利用电话方式进行了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并就事务所执行业务收费标准及防伪标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事务所负责人认真整改,其中有 3家事务所在《辽宁日报》、《鞍山日报》、《盘锦日报》刊登整改公告。同时,省注协组成督导组分赴沈阳、大连、鞍山、丹东、营口、锦州召开座谈会,对实施防伪标识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促进防伪标识及收费标准的贯彻实施。
为了保证报备信息数据的质量,我们还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事务所上报的错误信息进行数据修改和维护,全年共修改审核1650次、修订49,500多处错误信息。完成了3729名注册会计师的个人信息和手签名等防伪信息采集和备案工作,以及375名转所注册会计师的信息重新备案工作。
2012年,全省事务所共发放防伪标识121,681枚,其中审计防伪标识71,072枚、验资防伪标识50,609枚;上传报备粘贴防伪标识的鉴证报告106,043份,其中审计报告60,269份、验资报告45,774份。另为外省在辽宁执业的61家事务所发放防伪标识788枚,上传报备审计报告709份、验资报告79份。
使用防伪标识,为规范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推进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整治非法中介机构假冒事务所出具审计、验资等鉴证报告以及事务所隐瞒业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得到了政府等相关使用部门的广泛认同。
三、做好为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出具证明工作,提升事务所管理层的素质和胜任能力
2012年7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协[2011]12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注协起草并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注师协[2012]32号),对拟担任事务所股东合伙人的申请人需向协会提供的材料、申请程序及省注协出具证明工作程序、审查内容等作出了规范性要求。按要求每月受理一次,从8月份到12月份,协会共受理5次、122人的拟担任股东或合伙人的申请,经初审和复审有109人符合文件要求,分5次抽查其中的50名申请人提请注册委员会民主评议,通过评议的32人,未通过评议的17人,民主评议通过率为64%。经审核和民主评议后为87名申请人出具了从业证明,另有17人待补充资料,1人资料被退回。2012年上半年还按照财政部24号令的要求,对15名拟担任事务所股东的注册会计师最近连续五年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实,其中为14人出具了证明,对填报资料与实际执业情况不符的1名申请人资料予以退回。全年共为101名申请人出具了连续5年从事审计业务的证明。审查中,我们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注重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保证了所核实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记录的真实性,有效抑制了事务所股东变更的投机行为,为提高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及事务所管理层的领导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严格标准,圆满完成2012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根据中注协《关于开展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为了做好检查工作,我们制定了2012年省注协执业质量检查方案,确定了新的检查目标和检查思路,检查中认真贯彻中注协提出的风险导向检查理念、坚持“五个并重”,认真实施检查,检查工作得到了厅主管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2年共检查事务所121家,其中,大连地区109家、沈阳地区12家(2011年因质量问题受到行业惩戒的事务所)。检查业务报告620份,其中,审计报告399份,验资报告221份。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14家事务所的经自律委员会审议决定予以行业内的自律惩戒。其中:对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3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了社会公开谴责(复查再次惩戒的2家)、6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5家事务所给予训诫的行业自律惩戒。同时将19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事务所移交省财政厅会计处处理。
五、积极落实高端人才培养办法,稳步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工作
根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2—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我们对全省注册会计师人员结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针对我省注册会计师的年龄比较老化,学历比较低的实际情况,协会与东北财经大学共同举办了MPAcc项目培训班,按行业特点设计相应的课程授课。经过协会的宣传和发动、事务所的推荐和参加国家组织的考试,2012年已有19名注册会计师被录取,并参加为期两至三年的在职学习,还有19名注册会计师参加2013年入学考试。同时,对省内四所高校两届会计、审计硕士生发放了1000份调查问卷,调查结果将向全省事务所公布,为行业人员供需提供人才储备信息,为全省行业未来发展的需要提供人才保障。
六、精心组织,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工作
2012年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改革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省考办认真贯彻全国考办及省考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初制定的考试工作计划要点,本着“精心组织,万无一失”的考试组织工作原则,考前做好考试报名、网络报名组织与现场确认、考试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并与各市考办签署了考务工作目标责任书,防微杜渐,万无一失,圆满完成了全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2012年度,全省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共有17,260人报考了42,702科次, 6科平均参考率为39.34%。综合阶段共有276人报名,综合(一)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234人,参考率为84.8%;综合(二)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234人,参考率为84.8%;英语考试报名人数为90人,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57人,参考率为63.3%。
七、适应需要,稳步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一是为保证信息化战略的实施,2012年6月12日省注协成立信息部。二是组织信息化培训班。先后两次组织协会工作人员信息化专题知识讲座,使协会工作人员对行业信息化建设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邀请了中注协信息部主任倪鹏翔在两期所长培训班上讲解行业信息化建设,为推动行业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三是积极参与并做好行业信息系统(二期)的调试及试运行工作。由熟悉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了专门的测试,发现30多处缺陷及问题,并及时反馈给中注协。四是建设视频会议系统,把省注协会议室和远程教室做为中注协视频会议系统辽宁分会场。五是建立与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沟通渠道。对会计师事务所的QQ群进行了维护,确保全省383家会计师事务所都人员参与进来;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手机号码进行了更新,信息能及时发送给每位主任会计师,使省注协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沟通。六是完成行业法律法规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核对、法律法规库用户名和密码的发放工作,保证全省383家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上网免费查询法律法规。七是督促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网站建设。目前已有116家事务所建立了网站(网页)。
八、认真务实,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一)如期召开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7月5日,在沈阳“辽宁大厦”召开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八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2011年工作报告和2012年工作安排》、《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会费收支决算报告及2012年度会费收支预算报告(草案)》、《关于调整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的提案》、《关于推选黄金龙同志为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的提案》、《关于调整协会理事会自律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提案》和《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7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省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第八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原则通过的会议文件材料。12月21日,在沈阳工会大厦召开省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暨行业党委工作会议。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出了认真的安排,通报了省注协2012年执业质量检查情况,并讨论了2013年协会工作安排意见。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张春林同志为省注协副会长。
(二)努力做好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注册会计师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工作。1至4月份对全省3729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任职资格年度检查,其中抽查并现场检查了大连地区108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181名注册会计师,现场检查人数占全省注册会计师总人数的31.67%。经检查,通过年检注册会计师3526人,其中补检通过11人;未参加及不予以通过年检203人。年检结果分别于4月26日和12月6日在《辽宁日报》和辽宁注协网站予以公告。二是召开省注册委员会会议审批注册会计师注册和年检结果。全年共召开四次注册委员会的通讯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辽宁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报告》和108名同志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等有关事项。三是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等日常管理工作。全年共受理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203份,经会员部初审和分管领导复核提请注册委员会审议的108人。全年共撤销注册240人。共办理会员转会196人次,转所505人次,人事档案调转249份,借阅档案29人次,为注师更换证书2033人次。四是积极完成中注协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信息填报、审核工作。从4月至5月中旬,集中时间完成了对58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填报的审核工作,对累计15张表格共13862条相关信息的填写内容在网上进行了反复核对,并多次以电话方式联系,通知其核对相关信息,及时完成了审核上报工作。五是认真做好非执业会员信息核查及证书换发工作。本年度共受理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资料130份,对“因各种原因未通过复核”的部分非执业会员进行补充资料再次审核,对8名符合换证标准的会员,形成书面材料说明上报中注协。对换证复核已通过的非执业会员,已经确认并打出的非执业会员证书已分别发放到14个市。六是积极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将238人的申报资料整理归档,共装17盒并已移交归档。
(三)调整培训内容,广开培训渠道,圆满完成培训工作。
一是完成了培训任务。2012年全省共举办注册会计师培训班25期,培训3591人次,培训率达到100.22%,做到了培训工作全覆盖。二是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业务市场形势的变化大幅度增加内部控制咨询与审计、纳税筹划、战略成本管理、战略审计与战略绩效评价、公司内部治理、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类课程,并按照执业人员层级分别培训。三是培训形式多样化。包括中注协远程教育培训、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省注协组织集中面授培训和各事务所自行组织培训等形式。四是做好非执业会员培训。根据中注协对非执业会员培训的要求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全年组织非执业会员培训714人次。
(四)服务事务所,对外出具执业证明。
2012年我们根据事务所的申请,认真查阅监管档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为101家事务所入围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省财政厅及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等部门的招标出具了执业情况证明。
(五)做好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要求,如期完成了2011年度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财务决算汇总工作、省级协会财务决算上报及审计工作、2011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信息统计表的收集和汇总工作。二是组织了全省2A级以上的200家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受培训。培训班上重点讲解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税务问题、会计法与会计人员法律责任等内容。通过培训达到了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及守法意识,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的目的。三是组织开展对大连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检查。
九、进一步强化行业党建工作,圆满完成创先争优活动
(一)贯彻落实中注协党委和省财政厅党组决策部署,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结合创先争优综合评价结果,采取会议、座谈会、网络、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对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议。二是及时制发转发有关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全年共制发省注协党委文件10个,转发了中注协党委、中注协等7个文件,印发《创先争优工作简报》9期。三是先后两次对事务所党组织分类定级,促后进变先进。年初全省有147个事务所党支部,定级为优秀的55个、较好的61个、一般的31个。在初步定级的基础上,全省行业党组织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按照定级标准,对事务所党支部进行整改提高、晋位升级。经过第二次评定,全省140个事务所党支部,定级为优秀的75个,较好的65个,晋位升级的有42个,晋位升级的占所有党支部的46%。通过晋级,充分体现了在党建工作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的相互促进。四是着重抓好党组织书记培训。省注协党委组织各市行业党组织书记和各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坚参加中注协党委举办的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省注协党委还在广西举办了由各市行业党委(总支)书记参加的行业党建研讨会暨培训班。各市行业党委也分别举办了相关活动,强化了抓书记和书记抓的工作。五是继续开展岗位能手评选活动。按照中注协《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合作等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会协[2012]116号),于桂鑫等18人被评为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岗位能手。综合2011年评出的25名五大岗位能手,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对43名十大类岗位能手给予通报表彰,深化了我省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六是完成行业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体系的填报工作。七是组织党外人士参加省委统战部和中注协党委理论培训班。7月17至26日,省注协党委组织行业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辽宁省第五期无党派人士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培训班。12月3日至5日,在中注协党委举办的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上,选派了16名行业先进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协会理事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参加,通过培训,增强了对党的十八精神实质的理解,坚定了推动行业发展的信心,提高了行业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二)全面总结全省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10月19日,省注协党委利用财政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大会。大会总结了2010年4月份以来,在省财政厅党组、厅机关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中注协行业党委的强有力指导下,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办56号、省政办32号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中注协行业党委开展“机制建设年”、“制度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载体,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着力提升创先争优机制、制度建设,构建行业创先争优常态长效机制,提升行业党建和党群共建工作水平,在服务经济社会、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社会和谐,推动行业科学发展上取得较为明显的实效。
(三)积极推进行业团委、统战工作建设
一是经省财政厅机关党委批复(辽财直党[2012]19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正式成立,隶属于省财政厅机关团委,并在省财政厅机关团委和省注协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9名同志任共青团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二是加强行业统战工作。5月16日,辽宁省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处领导与省注协党委领导就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辽统通[2012]10号)进行座谈。对进一步推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统战工作的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中注协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会行党[2011]27号)精神,12月21日,省注协召开理事会,选举民建会员张春林同志担任省注协副会长。
(四)对全省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出部署
根据中注协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会行党[2012]28号)和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辽财党[2012]49号)的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把党的十八精神学深学透、自觉贯彻,以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努力实现社会审计强国目标,省注协党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辽注党[2012]23号),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了要求,并在12月21日召开的省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暨党委工作会议上作出了部署并组织部分代表交流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体会。
十、不断加强注协党支部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在扎实推进行业党建工作的同时。一是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使全体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各种业务学习,以不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行业管理的需要;在2012年全厅处级领导人员竞聘中,一名同志升任为正处级领导干部,两名同志升任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并有一名同志晋升为副处级调研员。协会整个团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保证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3年,省注协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党组和理事会的总体部署,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继续实施行业发展的五大战略,促进事务所拓展新业务和强化内部治理,继续做好高端人才培养、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化建设、事务所鉴证报告统一使用防伪标识管理等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行业稳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更好的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积极推进事务所拓展新业务
根据中注协拓展新业务的工作要求,一是积极引导事务所建立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紧紧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积极投身政府投资管理、企业的管理创新和节能增效以及民生领域的鉴证与咨询服务。二是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新业务拓展工作和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拓展新业务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新业务工作优秀调研报告作者进行表彰,并汇编成册予以宣传,以推动全行业拓展新业务深入进行。三是以贯彻落实中注协对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工作部署,了解沈阳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工作情况,研究下一步沈阳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工作为目的,对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会计服务示范基地进行调研和推进。
二、继续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及事务所评星定级工作
为引导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择优选择事务所,促进行业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根据《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在认真总结2012年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2013年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和评星定级工作。以年检数据和事务所综合评价补充数据为基础,对各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的创收能力和成长性、人员规模和专业胜任能力、内部治理和维护员工权益、偿债能力、党建、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在综合评价基础上,评定5A级事务所20家、4A级事务所40家、3A级事务所60家、2A级事务所80家、1A级事务所100家。评价结果拟于5月31日前在《辽宁日报》和协会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告。
三、开展杰出和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表彰活动
为树立行业标杆,弘扬正气,按照省注协《辽宁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暂行办法》([2008]19号),2013年协会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杰出和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活动。一是对全省杰出和优秀注册会计师进行表彰;二是编缉印发优秀注册会计师风彩录,印发全体注册会计师,并通过《辽宁日报》和省注协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行业优秀代表的先进事迹。
四、稳步开展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主任会计师培训班),加强行业骨干人才培养
2013年要全面落实协会十二五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和提高高端人才培养的速度。一是继续与东北财经大学合作办好MPAcc项目;二是与辽宁大学、东北大学等院校研究合作举办MPAcc项目;三是与三家会计学院研究合作举办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审计技术研修班;四是逐步拓宽培训渠道、增加培训方式,将网络培训纳入我省培训体系,采用面授、网络培训、远程教育、自行办班等多种培训方式,拓宽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并通过网络平台搭建会计准则、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内控审计、管理咨询等知识于一体的课程平台,供不同层次的注册会计师针对自身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课程,逐步完成每一位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知识体系建设;五是继续实行主任会计师、股东(合伙人)、部门(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岗前培训、高级审计助理分层次培训,继续参加中注协远程教育培训和“三院”培训。六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规定,继续举办非执业会员网络培训,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五、继续做好股东评议及会员管理工作
(一)做好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从业证明工作。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加强股东(合伙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工作,做好股东申请资料的受理、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备案及出具证明等工作。
(二)做好全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
一是制定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方案》及《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二是对沈阳地区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实地检查,对于沈阳以外的其他地区,将在各市设立现场办公场所,集中为当地注册会计师办理年检。三是召开注册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情况,审批未通过年检、暂缓年检和通过年检及未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
(三)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及会员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注册会计师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核、审批、备案及证书发放工作。二是做好注册会计师证书换发工作及会员日常转会、转所、人事档案调转、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三是做好非执业会员的审批和未换证的非执业会员的登记、审核、上报工作。
六、继续做好防伪标识粘贴,强化行业监管工作
(一)继续做好事务所防伪标识粘贴的管理工作。
积极稳妥地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防伪标识,一是全面、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等五部门的《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统一使用防伪标识管理办法》,切实整治会计服务市场上非法机构出具假鉴证报告、少数事务所隐瞒业务报告和不按准则执业及恶意降低收费的行为。二是督促各事务所抓紧制定防伪标识管理工作制度,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防伪标识;三是将进一步完善防伪标识管理制度,加强与银监会等部门的沟通,做好防伪标识粘贴制度的宣传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继续做好行业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对2012年检查中因存在业务质量问题受到惩戒的14家事务所进行复查,对沈阳、大连地区以外12市的部分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例行检查;二是根据执业质量检查结果,逐步实施分类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分析使用中注协、证监会、总所等对我省事务所的检查结果,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三)加强各市公约委员会工作。
一是督促各市约委会建立月例会季检查制度,规范约委会工作。二是督促各市约委会会同各市行业党委积极开展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履约实践活动。
七、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一)积极推进事务所信息化建设。
一是根据中注协的要求,制订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评价办法,适时推出我省的信息化建设评价办法;二是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审计底稿编制软件进行修订,满足各会计师事务所用户的使用;三是推进大型事务所审计软件应用,协助中注协做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管理系统、审计软件、项目管理系统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四是推动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网站建设,在2012年完成全省50%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开设网站(网页)的基础上,做好督促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建站工作;五是做好行业法律法规库的应用,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应用培训和深化实施,定期收集汇总会计师事务所使用行业法律法规库的状况,及时反馈中注协。
(二)加强协会信息化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协会信息化管理制度,并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协会的硬件设备及软件产品进行登记备案;二是举办协会工作人员信息化培训班,让协会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化有个更深刻的认识,给日常工作带来更大的方便;三是保障行业信息系统(二期)的正常运行,利用该系统开展好各项工作;四是加强行业信息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协会各部门用户使用和密码修改的情况,保障行业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正式运行,积极与中注协进行联调联试运行。
八、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一是严格依照全国考办对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机考组织工作的各个细节,防微杜渐,降低考试工作风险;二是紧抓注册会计师机考的高风险点,做好考点、考场、机位的提前检查工作;三是积极协调省物价局,做好部署注册会计师机考收费标准的修改工作;四是做好对各市考办的培训、督导、考核评价工作。
九、加强行业财务管理
一是组织开展事务所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检查,督促事务所遵守会计法和会计制度及《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指引》,树立事务所负责人及会计机构从业人员守法经营、依法核算的意识,提高事务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二是针对行业协会专业建设依赖会员、依赖专家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制度和外省开支标准,研究制定我省检查人员食宿费、误工补助、审理会专家补助费、专业委员会会议专家补助费、师资课酬、命题费、评卷费等支出标准,并提请财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三是做好事务所2012年度财务决算汇总上报及会费收缴工作。
十、做好行业党建工作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一是对全省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出安排,明确学习意义、学习方法、学习要点等。二是举办三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班。结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巩固行业基层组织建设,提高行业党组织科学工作水平,加强行业党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以及责任意识教育,举办三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培训班。四是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检查、考核工作。
(二)开展“文化建设年”活动。
贯彻落实中注协党委倡导的“文化建设年”活动,突出行业特色,提炼行业精神,发挥行业智能人才优势,丰富行业文化生活,在“十一”前举办“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文化建设年’书法、绘画、摄影展”。
(三)加强行业统战与群团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辽统通[2012]10号)精神。一是建立健全党外人士联系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实施办法;二是加强与统战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推荐行业优秀党外人士参加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三是适时扩大党外人士在理事中的比例,增强党外人士参与治会的作用。四是加强共青团建设。督促各市行业党委和事务所党支部成立团组织,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群建,注重培养、选拔先进骨干,发展、壮大党团组织,进一步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十一、加强协会秘书处自身建设 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规范各项工作。二是完善党支部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加强廉洁自律,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四是定期组织协会工作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树立为行业服务理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将协会办成注册会计师之家。五是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每一名同志,以人为本,为每个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使秘书处成为一个和谐奋进、积极向上的战斗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