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2014-02-14 04:54
2013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中注协和财政厅党组的领导下,以中注协“诚信文化建设年”为主线,围绕《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管理目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较好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
根据《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规定,历时2个月对全省347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人力资源、内部治理与管理、行业党建、职业道德与执业质量等6个方面19项指标进行全面评价(涉及到20736个数据),评出5A级事务所20家、4A级事务所40家、3A级事务所60家、2A级事务所80家、1A级事务所100家,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0日在《辽宁日报》和“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公告为政府、企事业单位选用事务所发挥了引导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视野网”还对我们的评价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和研究,表明行业诚信建设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二、完善和做好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1.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238号)等有关规定,省注协于1月21日至4月30日开展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今年的年检工作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实地检查和集中面检占检查总数的70%),送审检查为辅的方式,重点是清理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全省应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3564人,第一批通过年检注册会计师3145人,未参加及不予以通过年检94人,未完成年检手续等原因暂缓通过年检325人。对暂缓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注册整改通知书”和“继续整改通知书”,要求严格清理挂名和兼职注册会计师,截止11月末共清理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151人,另有116名注册会计师通过整改由兼职转为专职执业。清理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工作取得实效。年检结果在《辽宁日报》和辽宁注协网站予以公告。
2.完善和做好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核查工作并出具从业证明。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协[2011]122号)要求,2013年共受理申请股东变更和设立事务所合伙人资料182人.份,并对其最近连续五年执业情况、职业道德、会费缴纳、完成继续教育等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召开注册委员会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胜任能力民主评议会议9次,累计评议174人次,经过民主评议及网上公示,共为104名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从事审计业务证明”,并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了备案。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调查了解合伙人(股东)资格评审工作情况的通知》(会协函[2013]217号)的要求,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送了《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资格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将我省最近一年以来关于合伙人(股东)资格评审工作从制度建设情况、评审工作进展及工作中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3.做好会员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要求,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共审核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93份,经注册委员会审查,68人准予注册,协会秘书处对准予注册人员完成了网上录入、公示、打印证书等工作;办理了5人撤销注册、177人注销注册的相关手续;办理注师省内转所247人次、外省转入17人次,转出本省30人次;非执业会员转入6人次、转出18人次;注册会计师人事档案借阅59份、事务所内调转111份、其他助理人员档案调出若干;注册会计师换证415人次。今年还受理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资料24份,经审查合格下发批准文件,在中注协注册会计师管理系统进行录入打印非执业会员证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集非执业会员电子邮箱等信息的通知》(会协[2013]43号)的要求,对全省4000多名非执业会员的电子邮箱等信息进行征集,包括更新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务等其他信息,以充实、完善和更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中注协。
三、严格业务监管,夯实诚信建设基础
1.完成2013年检查及惩戒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结合辽宁省第二个检查周期(2009-2013年)开展事务所检查的实际情况,2013年对因业务质量问题受到自律惩戒的10家事务所、近几年新设立且未接受过检查的3家事务所、受到投诉举报的1家事务所共14家事务所92名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查和检查。本次检查共抽调16人组成2个检查组,利用21天时间完成了检查工作。检查中,认真贯彻中注协提出的风险导向检查理念,坚持“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业务项目质量检查并重”、“技术程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并重”、“完善检查技术与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并重”、“检查制度改革与检查专家队伍建设并重”、“落实审计责任与落实注协监管责任并重”五个并重原则,同时注重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方面的检查。经检查,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1家会计师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社会公开谴责,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训戒;将1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事务所、2家经营地址与财政厅审核备案注册地不符的事务所移交省财政厅会计处处理。通过检查,进一步探索了中小事务所系统风险检查的路径和方法,完善了检查工作质量保证机制,提升系统风险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寓服务于监管之中。
2.继续完善已实施的鉴证业务报告粘贴防伪标识办法。自2012年事务所实行审计、验资报告粘贴防伪标识办法以来,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得到规范,诚信建设得到加强,达到了整治非法中介机构假冒事务所出具审计、验资等鉴证报告以及事务所隐瞒业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截止12月3日,全省共发放防伪标识138,662枚,其中,审计防伪标识83778(去年同期71072枚)、验资防伪标识54884(去年同期50609)枚。上传报备粘贴防伪标识的审计报告61148(去年同期54773)份、验资报告40645(去年同期39997)份;为外省57家(去年同期58)家事务所发放并上传粘贴防伪标的审计报告857(去年同期706)份、验资报告46(去年同期79)份。同时,为确保对发放防伪标识的有效管理,从2012年末陆续回收全省326家事务所2012年度未使用、作废、破损的防伪标识12,259枚,其中审计防伪标识7,838枚、验资防伪标识4,421枚。修改事务所上报的错误信息17990多个,完成转所登记168次,注师备案282份。同时,为严格依照规定保管、发放、监督使用防伪标识,针对沈阳、抚顺及盘锦等地区的5家不按标准收费及不粘贴防伪标识的事务所,及时约谈负责人,督促认真整改。还根据两年来防伪标识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完成防伪标识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方案,重点对收费标准设定、事务所收入排名、综合查询统计、标识使用查询、业务报备变更、沟通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3.做好其他监管工作。一是完成《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的要求,对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二是根据事务所申请,认真查阅监管档案,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为113家事务所出具了无不良执业记录的执业情况证明,供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财政及审计机关等部门使用。三是完成被投诉事务所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实施行业人才发展战略取得新进展
1.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一是继2011年与东财启动MPAcc在职硕士教育以来,全省行业内已有29人经全国统一考试进入东北财经大学MPAcc专业学习,今年又有10人通过考试明年入学学习。二是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成功举办了第一期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举办前经严格选拔,省内54名注册会计师获得参加研修班的资格。省注协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设计研修课程,聘请全国业内外高水平师资授课。在30天的研修中,采取集中学习、讨论、集体考察、分散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员开拓视野、丰富知识、提升品格提供了新的平台,为行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学习结束后,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研修学员的论文进行评议,推荐7篇优秀论文到有关杂志发表。
2.有针对性地扎实做好各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针对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采取面授、网上点播课程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培训工作。一是举办主任会计师、股东合伙人、新上岗注册会计师面授培训班11期,培训注册会计师1721人;二是组织1041名一般注册会计师参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上异步点播课程培训;三是组织沈阳地区237名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3期远程教育视频培训;四是组织62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国家会计学院培训;五是批准大型事务所自行举办培训班9期,共计培训441人。全年共举办注册会计师培训班25期,培训3528人次,培训率达到101.67%,做到了培训工作全覆盖。还组织了1200余名非执业会员参加网上点播课程培训。
3.稳步推进机考,圆满完成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年初,省和四个考区市均成立了考试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两级考办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组织召开报名工作布置会议、刊登《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省报名简章》、受理考生免试申请、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机位核查工作、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等。省考办多次请示省物价局、财政厅解决因机考而带来的考务成本大幅增加的问题,调整了收费标准,缓解了考试成本上升的压力。
考试期间,巡考、监考人员恪尽职守,积极协调机考公司和考点学校做好应急处理,及时反馈和处理考场突发情况,确保机考稳步实施,万无一失地完成了考试工作任务。
五、认真求实,做好其他各项行业管理工作
1.如期召开省注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按年初工作安排召开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分别审议协会2012年工作报告与2013年工作安排、2012年会费收支决算暨2013年会费收支预算报告(草案)、辽宁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暂行办法(修订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批资深会员辽宁人选等。
2.加强行业财务管理工作。一是完成2013年会费收缴工作。二是按照要求,如期完成了2012年度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财务决算汇总工作。三是专门制定了《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临时专业工作聘用人员劳务费及相关开支暂行标准》并予以实施,结束了这方面以往财务开支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严格了财务管理。
3.努力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一是已形成有关协会网络、信息安全、计算机以及电子设备管理的较为完整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讨论稿),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年底前完成了协会的硬件设备及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二是利用召开远程视频培训班的机会,对协会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信息化、计算机安全、应用软件操作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三是协会各部门已全面运行行业信息系统(二期)开展各项工作,指导会计师事务所使用该系统进行事务所相关内部事务的管理,并将对系统运行提出的7条建议反馈给中注协。
六、以“诚信文化建设年”为主题,积极做好行业党建工作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一是年初制发了《关于印发<中共辽宁省注协党委2013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注党[2013]4号)和“诚信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对全年行业党建工作做出安排,之后又制定10个党建工作文件,转发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3]12号)等文件,既指导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也有力地促进了行业党建工作的开展。二是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深学透、自觉贯彻,以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审计强国目标,省注协党委于4月—5月分别在大连、沈阳、锦州举办了3期由各市行业党委(总支)书记、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省注协团委委员、省注协秘书处全体党员共计150余人参加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班。为全省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奠定思想基础。
2.在深化党建工作中推动团组织建设,表彰宣传先进典型。一是开展团建情况调查、统计工作。二是积极督促各市行业党委成立行业团组织。截止目前,沈阳、鞍山、朝阳、葫芦岛四市成立了行业团组织。三是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共青团员”、“最美青工”评选推荐活动。经中注协行业团委评审,辽宁省1家事务所团支部荣获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四红旗团支部”、2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四青年奖章”和“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1人荣获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最美青工”称号。
3.积极开展党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统战工作。认真按照省委统战部的要求,组织民主党派人士参加了省委统战部第六期党外人士培训班和中注协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参加了中央统战部举办的无党派人士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视频会,完成了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对行业党外人士联谊会的推动工作和各类数据的统计及推荐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双建”先进个人评选等工作。
七、积极参加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财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 7月16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活动动员会议。省注协党支部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实际,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省注协秘书处)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一是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的主动性。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和工作特点,将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先后组织集中学习、收看视频15次。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利用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召开事务所代表、行业理事、联系点座谈会等方式,向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疏理出两大方面9个问题。三是对疏理的两大方面9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本单位能解决现在已办的1条,本单位需逐步解决现已在着手办理的4条,需要向上级机关反映、解决的4条。四是按照省财政厅“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意见,党支部的党员分别与沈阳市皇姑汇宝、和平新村等社区进行对接,并积极参加皇姑汇宝社区组织的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活动、和平新村的义务劳动和疏通下水井工作,真正为社区办实事。五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如加强制度管理和规范各项工作,定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安排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等,不断提高全体同志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以适应行业发展对协会的要求。
2014年,辽宁省注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建设主题和诚信建设主线,牢固树立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公众的理念,抓住我省现代服务业大发展的有利机遇,扎实开展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全面深化行业发展战略实施和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推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的服务于辽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党组和中注协党委的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行业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楼继伟部长关于“要紧紧围绕国家建设的新领域、新需求,不断拓展协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行业建设的深度和广度”的指示精神,密切关注和研究各部门、各领域的改革进展及对行业服务的新需求,积极支持行业拓展新业务领域,加强对辽宁省行业专业服务发展的指导、引导和技术支持,帮助中小事务所加快转型步伐,提高服务质量。
2. 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活动成果。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按照中注协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准备工作,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3. 加强行业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注协行业党建工作五年规划,扎实推进行业党建、团建和统战工作,继续推动各市及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团组织,提高党外人士参与行业活动的积极性。围绕中注协“人才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制定辽宁省“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指导方案,并按照余蔚平部长助理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建设和注协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把“人才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作为行业党建和业务相结合的有力抓手。
二、继续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在认真总结2013年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工作。以年检数据和事务所综合评价补充数据为基础,对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的创收能力和成长性、人员规模和专业胜任能力、内部治理和维护员工权益、偿债能力、党建、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评价结果为社会各界选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索引和平台,使行业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积极参与、推动支持事务所做强做大及鼓励政策出台
1. 激励政策方面。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纳入全省现代服务业政策支持范围,争取在现代服务业基金中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专项基金,对综合评价为4A级以上、年度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年度业务收入超1亿元、人才培养有成效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因在做大做强中增加办公场所而增加的房屋租赁费或购置费予以政府贴息补助,对提高审计现代化自行开发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审计软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经费补助。
2. 在拓展业务领域政策方面。引导会计师拓展业务领域,服务辽宁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推动政府部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于政府投资管理、企业的管理创新和节能增效以及民生领域的鉴证和咨询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注册会计师对省、市、县(区)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全省各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和政府各部门决算报表实施审计;将基金会、行业协(学)会、民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教育机构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为财政绩效评价提供服务等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为行业和全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3. 在人才培养政策方面。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暨高端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并争取把其纳入我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把行业优秀人才纳入政府咨询专家团队,强化行业的社会地位和话语权;争取获得政府部门对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基金的资助,加大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的培养力度,为行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继续做好考试培训工作,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 做好考试工作,把好人才入门关。按照全国考办的统一要求,做好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考区的组织管理工作,把好行业人才入门关。组织实施考试报名工作,解答考生问题咨询;协调、督促各市考办考点机位核查,完成统一上报;周密部署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保证专业阶段、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万无一失;做好成绩发布、成绩复核、合格证打印发放、高师免试等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收支管理,实现省考办统一办理收费许可证、统一网上收取考试报名费、统一申领开具发票、统一结算全国考办和市考办的考务费。结合全科合格证的发放,加大“入会”动员力度,积极引导和吸引考试通过人员申请入会,提高考试通过人员入会率。
2. 推进高端人才培养,夯实人才基础。继续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推进与东北财经大学合作的MPAcc项目;与国家会计学院合作举办第二期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完善人员选拔、课程设置和组织管理工作。
3. 深化专业能力培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以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为契机,充分认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坚持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上,围绕服务国家建设和诚信建设的要求,建立体系完备、均衡发展、高端引领、全面提升的人才培养格局,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以培训课程的确定为重心,不断更新和完善培训内容,根据行业形势变化和职业需求,在职业理念、专业判断、职业道德、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新业务领域拓展、咨询服务领域、管理会计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解读等领域有针对性开发课程。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考试验收,提升服务国家建设能力。充分发挥事务所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强化事务所自主办班的全程管理。
4. 加强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落实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健全非执业会员数据库,积极探索为非执业会员提供继续教育等服务的方法和措施。
五、强化行业执业监管,做好防伪标识管理工作
1. 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按照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要求,开展沈阳、大连地区以外12市的事务所及2013年检查中因存在业务质量问题受到惩戒的事务所进行例行检查或复查。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事务所贯彻落实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存在项目质量控制和未实施重要审计程序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加大行业惩戒力度。切实提高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并根据检查情况对12市事务所业务现状进行分析,为中小事务所拓宽新的业务领域提出指导建议。
2. 加强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监管检查力度。通过防伪标识管理系统等手段,加强对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低价承揽业务以及在招投标中低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约谈相关事务所负责人,并视其情况将涉嫌低价竞争的事务所作为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对象或采取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对相关审计服务招投标规定执行情况的监控,积极向有关部门,阐述行业相关收费政策,宣传审计服务价值,依据审计服务招投标相关规定,科学开展审计服务招投标,推动规范审计服务招标行为。
3. 完成事务所防伪标识及管理系统升级。对全省事务所防伪标识及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调查,了解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实施防伪标识的使用、管理情况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问题,完善防伪标识管理系统,增强系统功能,提高事务所收费监管效率,强化低收费事务所监管,进一步促进行业收费水平的提高。
4. 探索分类监管办法,建立分类监管体系。根据执业质量检查结果,逐步将全省的事务所纳入分类监管,将分类监管的工作落到实处。对不同类别的事务所,采用不同的监管周期,以达到对业务质量不同的事务所分类监管,高效利用监管资源,同时,创新监管手段,对中注协、证监会、总所等对我省事务所的检查结果加以分析后采用,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六、完善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1. 加强拟设立事务所和新增合伙人资格评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加强合伙人(股东)资格评审工作,做好合伙人(股东)申请资料的受理、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备案及出具证明等各项工作。
2. 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按照中注协对任职资格检查工作要求,省注协相关部门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协作办公,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严格审查事务所申报的检查材料,应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清单、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业务工作底稿等,提高年检工作的严肃性。适时召开注册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情况,公告任职资格检查结果。
3. 严把注册和非执业会员入会资格审核关。把住注册会计师注册和非执业会员入会资格审核关,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注册和非执业会员入会的审批备案制度。
七、加强行业宣传,提升社会形象
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职责和重要作用的认识。把行业发展的有关信息纳入现代服务业新闻宣传报道的内容,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宣传行业政策和行业典型,曝光违法违规执业,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加强调研,深入了解行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探索解决方法,给行业发展鼓实劲、增信心。
八、按照中注协部署,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按照中注协的统一安排,督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信息化建设,督导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管理系统、审计软件和项目管理系统的应用;推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入。
九、加强行业财务管理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自觉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组织行业财务检查。做好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财务报表汇总、数据采集及分析上报工作,做好2014年会费收缴工作,做好协会内部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十、适时筹备召开全省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十一、加强协会秘书处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1. 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规范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决策、咨询、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 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实施办法。加强调查研究,就有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坚持勤俭办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改进会风,精简会议。
3.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为行业服务理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将协会办成注册会计师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