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地方动态>最新地方动态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2014-02-14 08:59

 

一、求真务实,圆满完成2013年工作任务

2013年,在省财政厅党组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悉心指导下,云南省注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要求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切实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五届二次理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党群建设,提高服务会员质量,强化执业质量监管,做好考试管理,创新后续教育培训方式,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行业党建统战群团工作取得新成绩

1.认真做好行业党建工作,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认真贯彻中组部、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949号)的精神,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组织20余家事务所的50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培训,新发展党员17人,接收转入党员48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22人,事务所党支部换届16。目前,中共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以下简称行业党委)有党员469人,事务所党支部41个、党总支1个。

转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并组织落实,切实把晋位升级工作纳入“三级联评联述联考”的重要内容,作为行业党委对各事务所党支部考评的重要依据。制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员发展程序指引》,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党员发展工作。针对基层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更换频繁、党建基础知识薄弱的情况,组织全省37名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组织的书记能力提升远程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把党的基本理论和要求同事务所改革发展以及各自岗位业务实际相结合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了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水平,促进了党建工作高效开展。

行业党委继续加强对事务所党支部的扶持力度,100万元财政专项党建经费全部用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注重党员引领示范作用的发挥,坚持党员带头,回报社会,奉献爱心活动。在行业党委组织的向雅安地震捐款活动中,行业党员积极行动,踊跃捐款,共捐献资金41.73万元。行业党委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学习型党组织”、被省财政厅直属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行业1名党员和19名党员分别被省财政厅直属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2.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财政厅党组的整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有条不紊地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向全省41家事务所党支部和149家事务所发出了征求意见通知,征求对行业党委及协会领导干部的意见;召开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面对面征求会员的意见;抓好民主生活会确保质量;圆满完成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规定动作。

3.行业统战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现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人。组织参加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举办的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提高了行业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的能力。成功举办两次行业统战工作座谈会,利用行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上的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职能,座谈会围绕如何服务国家建设的主题,努力探索如何走出去,如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拓展业务领域,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做优等问题展开讨论,其中一篇会议简报被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在全国转发。

4.行业青年工作取得新进展。成立了行业青年联合会;组织参加了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组织召开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座谈会,财政厅党组成员、行业党委书记、副厅长王建新作了题为《聚力扬帆青春向党》的经验交流;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和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的号召,组织参加了“我们的工作·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梦想”主题作品征集评比活动,1人作品获短文类二等奖、2人作品获摄影类三等奖、16人作品获摄影、短文等类别纪念奖;与云南财经大学校团委合作,组织开展了2013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之“激扬会计青春践行中国梦想”行业综合实践、调研活动;促进事务所搭建校外实践平台、挂牌成立“大学生校外见习基地”4个;成功举办了主题为“激昂青春 爱岗敬业 成就梦想”的演讲比赛,充分展现了行业发展成果和行业从业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行业有1名青年创业者被评为第五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提名奖。

5行业工会工作有序开展。成功举办主题为“职场礼仪与化妆技巧”的讲座,以实际行动关爱女职工,同时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氛围;组织行业全体职工参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动员各事务所工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向广大女职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行业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按照省总工会的安排,为行业两户因病致困职工家庭送去了各3000元的慰问金,缓解其经济压力。行业有1名工会工作者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二)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1.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制发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方式方法、阶段步骤和具体要求,加强宣传,较好地营造了“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氛围,增强了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归宿感和荣誉感,行业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2.通过广泛动员、深入学习、走访调研等形式,调查了解事务所对“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落实情况,通过督促指导,促进了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3认真组织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年”交流推进会视频会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在会上作了题为《立足当下 着眼未来 积极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的经验交流,成为全国诚信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

4.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式。开展书法摄影美术作品征集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到的书画摄影作品进行评选,遴选出优秀作品,将部分作品集结成册和在《云南注册师》期刊上刊登,供行业同仁品评鉴赏;按照“五个一”流程要求规范开展“道德讲堂”活动,通过聆听《公民道德歌》、学习诚实守信模范人物先进事迹、重温古圣先贤诚信名言、畅谈体会、互送祝福等,将诚信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5.组织诚信宣誓,强化诚信执业理念。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组织2013年批准注册的40余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宣誓仪式。通过宣读誓词和在诚信宣誓薄上签名,注册会计师们作出庄严承诺:要诚信为本,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业标准,维护行业声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要求和省财政厅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加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洁意识、勤俭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落到实处,制定了《云南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协会)廉洁勤俭作风建设规定》,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自律,加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按照驻厅纪检监察室的统一安排,对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协会)全体干部进行了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警示全体干部遵章守纪,恪守清廉,并结合本单位和个人实际,制定了廉政建设措施;为加强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廉洁检查纪律,确保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高效、廉洁、公正,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修订)》,结合云南实际,协会拟定了《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有效杜绝了检查工作中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了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四)行业体制机制建设更加规范

1.认真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的要求,以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填报工作为抓手,通过督促、检查和指导,全面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

2.巩固制度建设成果,提高制度执行力。着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制度在规范行业管理、提高事务所经营水平和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等方面的作用。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对涉及业务监管、会员管理、股东胜任能力评审、综合评价、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管理等方面的8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 会员管理和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的思想,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事务所运作。

1.严格会员年检工作,对事务所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进行年度检验。截至20121231日,应参加年检的事务所150家,实际参加年检148家,未参加年检2家,年检通过139家,有9家因合伙人(股东)年满70周岁等原因不再继续执业,导致不具备设立条件暂缓通过年检;应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2128名(包括协会代管8名),通过2085名,因未通过年检或转非执业会员等,撤销了43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全年新打印和更换注册会计师证书72本。做好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共有220名非执业会员参加年检。

2.规范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依据年检情况,按照《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对全省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排名。

3.公告年检及综合评价排名信息。将综合评价排名信息在协会网站登载,同时,依托《云南注册会计师》期刊,印制《会员年检公告》(2013年)特刊,分送至相关单位和部门,还通过《云南日报》,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和综合评价排名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及时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非执业会员入会和个人会员转所转会手续。按照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协会)公开承诺事项,严格按章办事,办理了47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手续、21名非执业会员的入会手续、30家次团体会员的变更手续、334人次个人会员的转所转会手续

5.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合伙人(股东)胜任能力评审关口。严格按照财政部24号令的规定,加强对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资格的审核。共召开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胜任能力评审会议4次,44家事务所的63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评审,评审通过44人,并对通过评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风险提醒。

(六)业务监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行业提出的“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提高执业质量和执行收费标准为工作重心,以推行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码管理办法为抓手,扎实做好各项业务监管工作。

1.持续推行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码管理办法,作用明显。促成省财政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会〔20132号),为全面推行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码管理办法奠定了制度基础。协会指定专人负责,适时跟踪“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码登记查询系统”运行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省内全部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使用电子防伪码。全年生成带有电子防伪码的鉴证业务报告共计113598份,其中省内事务所审计报告47838份,省内事务所验资报告64458份,省外事务所审计报告1128份,省外事务所验资报告174份。手工放码鉴证业务报告共计2313份,其中省内事务所手工放码审计报告2080份,省内事务所手工放码验资报告233份;省外事务所手工放码审计报告375份,省外事务所手工放码验资报告26份。作废鉴证业务报告共计1968份,其中省内事务所作废鉴证业务报告1897份,省外事务所作废鉴证业务报告71份。省外事务所临时执业基本信息审核1471份。

2.积极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7件,涉及事务所7家。针对投诉举报的内容,协会依规依纪调查落实涉诉事项,对存在问题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帮助、教育、督促、提高的原则,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影响程度,给予相应惩戒。

3.充实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队伍。根据《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管理办法》,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增补了19名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兼职检查员达到了107名,为执业质量检查和专项调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4.圆满完成2013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33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云财监〔201359号)的要求,协会制定了《云南省2013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方案》。选聘了36名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平高的注册会计师作为2013年执业质量检查员,组成11个检查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823日完成了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事务所能较好的执行新审计准则。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收集审计证据不充分等问题的事务所,按照《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和《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召开了惩戒委员会,对2家事务所给予公开谴责的惩戒、对4家事务所给予通报批评的惩戒、对8家事务所给予训诫的惩戒;对6名注册会计师给予公开谴责的惩戒、对16名注册会计师给予通报批评的惩戒、对18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训诫的惩戒。

5.按既定计划组织了收费专项检查。114日至15日,协会从事务所选聘了24名检查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结合检查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码使用情况,检查了72家事务所执行收费标准的情况。此次检查,共抽查鉴证业务报告1881份,其中审计报告1011份,设立验资报告481份,变更验资报告389份。检查结果显示,有17家事务所完全遵循《收费标准》和《防伪码使用办法》的规定,占检查总数的24%30家事务所基本遵循《收费标准》和《防伪码使用办法》的规定,占检查总数的42%25家事务所未严格遵循《收费标准》和《防伪码使用办法》的规定,占检查总数的34%。依上述数据看,2013年行业执行《收费标准》和《防伪码使用办法》的情况总体良好,完全遵守和基本遵守的比例占到了66%。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事务所存在违反《收费标准》、恶意骗取电子防伪码的情形。协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11家事务所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遵守收费标准,规范使用电子防伪码,共同维护行业信誉,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工作进展顺利

1.完成了2012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收尾工作。公布了2012年考试(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成绩,办理了考生成绩核查。2013年累计有140名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224名考生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

2.完成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报名工作。协会通过网络、电话、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对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改革进行宣传,让广大考生了解报名政策和要求。

3.认真做好2013年考前各项准备工作。成立了第二十二届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在协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召开考试工作会,传达财政部考办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各考区考场设置情况,加强机位检查工作,做好各考点供电、考试设备等的协调工作。

4.精心组织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现场实施工作。在省财政厅厅领导的重视下,合理配备巡考人员,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巡视监督,确保考场秩序井然,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综合阶段,全省设昆明1个考区,云南亚太考试中心1个考点,共6个考场。专业阶段,全省有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大理5个考区,12个考点。

5.完成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在省财政厅厅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不懈努力和充分沟通,云南省物价局于410日下发了《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42号),执行了16年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得以提高,保证了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圆满完成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2013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目标是:以服务行业五大战略、培养注册会计师服务专长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人才建设为核心,为保持和提升行业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提供智力支持。

1.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培训以实务操作为主、理论为辅、增加案例教学,注重针对性和学以致用的方针,共开展不同层次的各类培训班14期,其中:其中:参加中注协远程教育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126人;参加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42人;举办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276人;在北京大学成功举办主任会计师高级研修班1期,培训人员49人;举办非执业会员转执业会员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47人。共批准4家事务所自办继续教育培训,分别是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培训班1期,培训103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培训班1期,培训63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培训班1期,培训53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培训班1期,培训60人。

2.继续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合作,积极开展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年初,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签订了2013年网络培训委托协议,并按既定计划开展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网络培训,共有1359人参加网络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3.为吸引人才,壮大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与云南财经大学共同组织100余名本科和研究生进驻全省40余家事务所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云南财经大学举办了第七届会计师事务所专场人才招聘会,27家事务所报名进场,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

4.完成了云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师资库的完善更新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做好新形势下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保持和提升云南省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进一步推动人才建设工作,建立行业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在2008年初步建立的云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师资库的基础上,对师资库进行了完善更新,增加了继续教育培训师资数量,并更新了原有师资个人信息。

(九)行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1.圆满完成行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截至20121231日,全省150家事务所资产总计69,425.39万元,比上年增长13,160.67万元,增长率为23.4%;负债总计46,925.43万元,比上年增长8,485.24万元, 增长率为22.1%;净资产总计22,499.96万元,比上年增长4,675.43万元,增长率为26.2%。资产负债率为68%

2012年行业业务收入平稳增长,总计111,707.32万元,比上年增长30,605.84万元,增长率为3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1,182.12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25.2万元。2012年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总111,182.12万元,比上年增长30,338.22万元,增长率为38%;主营业务成本58,748.48万元,比上年增长18,229.99万元,增长率为45%;上缴国家各种税金8,954.71万元,比上年增长1,851.63万元,增长率为26%;实现净利润4,666.01万元,比上年增加1,656.57万元,增长率为55%

2.完成了事务所会计报表考核评比工作。协会严格遵照《云南省注册事务所财务会计报表考核评比办法》,在认真复核事务所自评结果的同时,根据会费缴纳和报表报送情况给出协会的评分,结合事务所平时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规定的情况,经过协会财务委员会的讨论评比,最终评选出报表考核评比优秀单位18家。

(十)协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1.注重时效,及早行动,完成协会各种证照的年检工作。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积极行动,专人负责,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年检、社团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年检、行业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执法年审、发改委收费许可证和省财政厅票据证书的年检,做到应检尽检,无一遗漏,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运转。

2.在行业“信息化建设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2年度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行业信息化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对协会培训教室和高清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成了集远程会议、远程培训和现场面授为一体的综合多功能教室。

3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切实改进文风,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同时通过提高稿件质量,加强宣传力度。2013年,共编辑发行《云南注册会计师》期刊6期,《会员年检公告(2013年)特刊》1期,行业书画摄影优秀作品集1期,编发工作简报40期,比去年同期减少32.76%会议纪要3期;充分发挥网站的宣传功能,发布行业各类信息232条,网站访问量达到14.7万人次;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送工作信息23条,报省财政厅办公室一句话信息31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月报4篇,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纪检专报2期,向《云南财会》期刊报送工作信息23条,同时做好与省财政厅内其他处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4.文件收发、印制及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根据《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文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文件收发、传阅以及档案借阅等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5.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的相关要求,做好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认定工作,办理了合同签订手续,按要求上报了材料;组织职工参加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完成指定内容的学习,提升了职工的综合素质。

二、积极进取,推动2014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4年,协会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行业提出的“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为指导,以服务中小事务所为工作重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财政厅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好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着力办好关乎行业未来的“全面深化改革”的事情,着力解决好行业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着力做好谋长远、打基础的工作,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固树立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公众的理念,扎实开展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促进行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云南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行业改革与发展

1.组织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辅导讲座、专题研讨、培训班等形式,组织行业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掀起行业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以课题方式,组织有关专家深度分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给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指导、引导、激励行业顺应改革需要,争当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努力推动者,充分分享改革红利。密切关注和研究相关部门、相关领域的改革进展及对会计服务产生的新增需求,研究推进行业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强对行业拓展新业务的指导、引导和技术支持,提升行业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中政府购买会计服务政策的落实。适时关注《公司法》修订、工商注册制度改革等具体改革措施对行业的影响,指导、引导和帮助中小事务所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高服务能力。

2.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总结行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成建章立制工作;全面梳理行业管理各项制度办法,结合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修改完善与行业管理需要不相适应的制度办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3持续加强行业党群建设。召开行业党员代表大会,完成行业党委换届;以“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实施双培养工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发展质量;完善行业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党员管理和上级政策传达的网络化、信息化,夯实党建基础;结合纪念“七一”等重要节日和党内集中教育活动,评比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对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委员轮训一遍;在行业内开展结对共建、专业帮扶活动,推动中小事务所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召开行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完成行业工会换届;努力推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和谐行业建设。积极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引领行业青年树立行业情怀。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组织召开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

4.加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发挥行业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

(二)提高信息化水平

改造升级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科学、高效、便捷的原则,梳理行业管理和协会内部管理信息化需求,全面改造升级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会员服务和行业监管工作

1.强化服务会员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试行团体会员和执业会员网上年检,降低会员年检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探索提高非执业会员参检率的有效方法;高效办理执业会员登记注册、团体会员变更登记、转所转会、拟任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资格评审、新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拟任事务所合伙人(股东)风险提醒等工作。

2.强化行业监管,提升行业诚信水平。修改完善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方案,更加注重规范现场检查工作和检查工作底稿,提高检查工作效率,树立行业检查权威。节约检查资源,继续开展联合检查,加大违规执业行为惩戒力度。

3.治理行业低价不正当竞争,净化行业执业环境。制定综合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工作方案,建立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长效机制。完善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码系统,实现行业动态监管;持续开展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惩戒违反收费标准和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码管理办法的行为。

(四)精心组织2014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加强行业人才建设

1.精心组织2014年考试工作。认真总结考试制度改革两年以来的经验和不足,扎实做好2014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和英语测试工作。

2.争取增设考区。积极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力争在原有5个考区的基础上,增设德宏州考区,切实推动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工作,为建设“桥头堡”、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本地人才支持。

3.启动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精心组织行业“人才建设年”活动,借鉴其他省市经验,与有关高校和培训机构合作,创新思路,启动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培养出一批能较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的注册会计师。

4.做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继续教育工作经验,创新培训方式和途径,继续与省外知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开拓会员视野、启迪会员智慧、提升会员能力。

5.壮大行业后备人才队伍。适应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落实与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签订的CPA奖学金协议,创新CPA奖学金评选方式;举办事务所专场招聘会,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创业发展、建功立业,壮大行业后备人才队伍。

(五)精心服务中小事务所,推动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做优

1.拓展中小事务所服务领域。围绕财税体制改革、金融市场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引导、鼓励、支持中小事务所积极开拓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管理服务、“三农”服务等特色业务。围绕云南经济建设热点,引导、鼓励、支持中小事务所发挥各自优势,为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县域经济提供特色服务。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医院审计、高校审计等新业务政策的落实,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开展。

2.为中小事务所组织专项培训。针对中小事务所从业人员执业素养提升和转型升级需要,专门设计有别于大型事务所的培训课程、培训方式、培训师资,提高培训效果。

3.严格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胜任能力评审。根据行业规范发展需要,修订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胜任能力评审办法和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设好门槛,把好入门关,提高中小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六)支持事务所做强做大

1.规范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组织2014年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关注事务所上报综合评价信息的真实性,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发布2014年事务所综合评价前20名信息,引导会计服务需求方理性选聘事务所。

2.推动中小事务所重组联合。顺应改革需要,按照市场法则,引导、鼓励、支持中小事务所适度重组联合,增强服务能力。

3.加强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支持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建设合伙文化,推动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

4.规范使用行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045文的要求,依据事务所综合评价结果等情况,合理分配行业加快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引导行业做大做强。

(七)加强行业宣传,提升行业社会形象

1.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围绕行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人才建设年”主题活动、治理行业低价不正当竞争等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提升行业形象。

2.提高《云南注册会计师》办刊质量和协会网站访问量。有效扩大稿源,全方位宣传行业改革建设成果,合理增加《云南注册会计师》的赠阅对象,丰富协会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协会网站信息。

(八)推动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2个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在宣传行业、规范会计服务招标、拓展会计服务领域、执行会计审计准则和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建立示范基地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示范基地工作协调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九)加强协会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协会工作作风

1.优化协会治理机制。深化行业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决策、咨询、指导作用。调整、补充部分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修改部分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创新制度,充分调动会员参与行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利用行业专家资源,支持行业专项性、研究性工作的顺利开展。

2.改进协会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要求”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关注行业普遍关心的、关乎行业改革建设未来的问题。坚持勤俭办会,推行费用预算制度,严格预算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对事务所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改进会风、文风,精简无实质内容的会议、文件、简报。

3.加强协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协会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事务所锻炼,支持协会干部参加省财政厅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各种形式外派锻炼。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协会科(室)负责人聘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制度。鼓励协会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执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提高协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强化协会党建工作。组织协会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培养优秀干部向党组织靠拢。鼓励、支持协会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尝试建立兴趣活动小组。

网站管理:中注协党委办公室(综合部)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电子邮箱:webmaster@cicpa.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电话:010-88250000
版权声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京ICP备05032222-1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