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的通知
2015-06-29 03:03
湘注协〔2015〕26号
各市州注协,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2015年度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度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2015年度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切实做好2015年行业培训工作,根据中注协2015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注协培训计划为指导,以行业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行业人才整体素质为目标,按照分级、分类、分层次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创新培训方式,调整培训结构,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全面提升我省继续教育培训效果,进一步推进我省行业继续教育和人才建设工作。
二、基本思路
在培训方式上,采用网上自学、视频、面授、研讨、沙龙等培训形式,以调动学员学习兴趣;在培训渠道上,以我会培训平台为主,充分调动事务所内部培训积极性,积极组织参加中注协、国家会计学院高端培训,搭建网络培训平台,为学员提供多方参培的便利条件;在培训内容上,举办机构负责人研讨班、党组织书记班、总审班、项目经理班、一般执业人员班、非执业会员和助理人员班等,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学员要求。
三、班次安排
(一)2015年度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表(见附表1);
(二)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表(见附表2);
(三)我会认可的网络培训平台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可从我会网站首页“执业会员继续教育”链接进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要求
(一)年内不满60岁的执业人员必须参加不少于16学时集中培训,其他24学时可以选择参加网上培训。
(二)年内满 60岁的执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40学时我会认可的培训。
(三)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新注册的职业人员必须参加我会组织的24学时的集中培训,其他16个学时可自愿选择参加我会认可的培训。
(四)根据中注协要求,我省综合评价排名前30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积极参加中注协及委托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培训班。
(五)具备内部培训资格的机构按照《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管理办法》完成培训,同时应积极向我会推荐授课师资,为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出力。对内部培训工作组织出色的机构我们将予以奖励。
(六)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按照《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完成培训,并欢迎参加我会举办的执业会员面授班。
(七)符合抵、免培训学时条件的人员,请于2015年12月10日之前向我会提出申请。
(八)对于2014年度继续教育补培人员,按上述(一)、(二)款要求执行。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