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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事务所内部治理实现做大做强——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刘俊海

2007-06-06 03:33

尊敬的刘会长、王副部长,各位来宾:

今天,中注协对外正式发布《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可喜可贺。这不仅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进一步优化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我国行业协会在发挥行业管理职能、推动本行业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健康发展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完善事务所内部治理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回顾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虽然成绩斐然,但的确曾经存在重发展、轻规范的现象,致使个别事务所的执业行为与内部治理存在失序现象。根据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目标,规范是前提,法治是基础,和谐是关键。发展与规范既对立又统一。因此,以法律规则为基、以行业管理规则为指导,以“人合”为纽带的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对于塑造先进的治理文化,避免注册会计师行业不应有的诚信株连现象,协调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客户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建设和谐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事务所内部治理是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根本基础。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目标,也是我国会计师服务市场走向国际化以后的必然选择。而苦练内功、固本培源、完善内部治理则是打造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必要前提。如果事务所治理结构不完善,即使某一事务所在某一时期拥有再多的客户、创造再多的业绩,也会因某个治理环节的漏洞而导致整个事务所“帝国”轰然崩溃。这是有前车之鉴的。因此,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学习与落实《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时,要深刻地认识到两个文件之间存在的内在逻辑关联。

完善事务所内部治理是维护交易安全、捍卫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呼唤交易安全,呼唤债权人与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而在实践中,债权人与公众投资者往往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捍卫债权人与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成本低、效果好的重要方式就是从保护其知情权入手,充分发挥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在提供专业财务信息方面的“啄木鸟”作用。实践已经必将继续证明,市场交易秩序的安全度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成熟度成正比。而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成熟度,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就必须一心一意地完善事务所治理。

当然,好人与好制度对于事务所的治理实践来说同等重要。完善事务所治理不仅需要先进的治理理论,还需要完善相应的制度设计,更依赖于广大注册会计师自觉自愿的诚信勤勉行为。我希望并且相信,《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的颁布和推行,对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必将打下坚实的治理基础,立起不朽的历史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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