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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压力下本土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对策及出路

2006-08-07 03:53

西南财经大学 袁孟友

 

随着我国国企改制步伐的加快,出现了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一批超大型的企业集团,首钢、海尔等一批企业已成功在国外站稳了脚跟,我国金融机构陆续在海外上市。但由于国内事务所在发展速度上没有及时跟进,我国本土的的会计师事务所尚无业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例,其国内分支机构就有几千家,按照目前中国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任何一家事务所都难以独立承担其中一家银行的审计业务,不得不将本属于我们的市场拱手相让。显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总体偏小,滞后于经济发展以及国内大型、特大型企业的审计服务需求。

四大凭借规模、资金、技术甚至是政策的优势已经并将更大限度地分享我国会计服务领域的最大好处,凭借种种优势可以轻而易举地挖走本土事务所的人才,兼并有发展潜力的本土事务所。在这种背景下,以这种发展趋势,本土事务所要成长为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非常艰难,而这对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整个行业的发展、经济的长远发展、企业的成长等都是不利的。显然,所有有关方面必须意识到本土事务所与四大不在同一起跑线的事实,必须有相应的对策来改变现状。

1、 建立专项基金扶持

协会和政府应该对重组合并事务所上规模的现象加以引导,让它变得有序,而不是混乱,让大型事务所变得更强,而不是导致道德沦丧、秩序日渐混乱的结果。可喜的是,中注协在行业人才培养、准则制定、行业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并得到国家高层领导的肯定,但随着四大的加速扩张,本土事务所规模不能适应我国大型企业集团会计服务的矛盾日益突显出来,中注协应该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申请国家专项扶持资金和自筹专项基金用于本土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成立本土事务所做大做强专家组,制定出扶持规划,建立让优秀的事务所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通过协会强有力的宣传渠道,扶持那些在章程建设、内部治理、兼并重组、品牌建设等工作中做出创新性突出贡献并有潜力成为行业先锋的事务所,以此激发事务所的强强联合,引导行业走向规模化发展的道路上来。

2、事务所依靠身份认证吸引和留住人才

众所周知,四大凭借种种优势可以轻而易举地挖走本土事务所的人才,但是稍微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四大在这一过程中运用了两次金钱歧视,首先,歧视本土事务所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留住人才;其次,本土的会计师在四大与同等层次的非本土职员并不能被同等对待,福利报酬上同样会受到歧视。正因为如此,这为本土事务所有朝一日重新吸引回人才提供了可能。但这一天的到来却依赖于本土事务所的发展状况和吸引力。会计师在作出选择时显然是理性的,应该相信,不少会计师在进入四大的那一天就有将来回归本土事务所的想法,所以本土事务所必须战胜暂时的不利局面,创造出人才回归的环境。

另一个对本土事务所相当有利的情况是,近年来,四大在华吸引人才的数量是相当大的,显然,大部分会计师只能是打工仔,四大里面的中方人员即使在业务和技术上已经精通了,但进入核心管理层的仍是凤毛麟角。所以,在四大是高级白领也好,有丰厚待遇也罢,如果本土事务所能够吸引四大的优秀人才为合伙人,或是吸引他们进事务所的管理层,那么这种差别将是打工仔与主人之别,其吸引力将无以伦比。就让四大暂且为我们培养人才吧,本土事务所的当务之急是整顿行业不正之风,事务所强强联合,内部治理,拓展业务,树立信誉,品牌建设,成长壮大。

3、服从规则、创新章程、强强联合、成长壮大

今天的四大的是历经百年的发展,经过多次优化组合、并购重组才形成的,其模式具有示范效应,本土事务所可以利用后发优势,借鉴四大优秀的组织模式,从国际经验来看,会计师事务所最适合、最普遍的组织形式是合伙制。这种制度因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迫使事务所建立一套相互监督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充分反映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证作用,会增加社会公众对行业的认同感。在会计服务领域,本土事务所尚无规则的制订权,只有认同规则、服从规则才有可能承接高端业务、承接大型企业集团的业务;才能适应风险导向审计的发展趋势。

首先,积极稳妥地推进有限责任制事务所向合伙制事务所的转变是大型事务所改革的方向。由于国内企业效益不是很好,本土事务所的收费仍然存在着现实的局限,以较低的收费来承担无限的责任在现实中难以实现,因此可以考虑先实行有限合伙制,即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承接的业务负责,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无限责任,这种制度融合了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的优点,这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现阶段发展中一种较好的模式选择。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虽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这种制度将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仅局限于本人业务范围及过错,从而使事务所这类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避免承担过度风险,有利于其发展壮大和在异地发展业务。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加入了有限责任合伙制度,如能正式通过,这将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起到重要制度支撑作用。

其次,本土事务必须要创新章程才能铸就快速发展。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发布了《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范本》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次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问题,从章程、协议文本规范角度发布规范性指南。中小事务所应该学习范本,实践范本;大型事务所要尽可能地结合行业特点,针对实践中的问题,将行业规则、惯例作为自治性条款加入其中。有选择性地加入适合做大做强的选择性条款,以体现行业人合特点和规范导向。要对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特别就合伙人(股东)的加入以及退出,议事规则,结算原则,合伙人(股东)权利行使方式及保障,违约责任等方面体现做大做强的方向。因为规模决定了行业地位,行业地位又决定了影响力。这样,就会早一天实现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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