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专题回放>2013年CPA考试>媒体报道

《北京考试报》:应届生报注会别忘二次审核

2013-07-29 04:45

 

2013-07-24  来源: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201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及资格审核已经结束,从今天起,全国各地方考办将对已完成承诺书审核并缴费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核。北京地区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进行审核。毕业生离校后别忘进行二次审核,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首次资格审核完成并缴纳报名费后,还要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今天至731日(周六、日休息),毕业生可以到位于西四环的北京注协考试部进行二次审核。

 

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介绍,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时,毕业生要携带如下材料:缴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毕业证书者,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考生可在网报系统登录后下载打印缴费确认表。如果本人不能办理,要写好委托书,请代理人带齐以上材料及委托书进行审核。

 

届时未能获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未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应届毕业生,将不能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费用不退还。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结束,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考生不能补报名和补缴费。

 

据中注协有关负责人介绍,《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明确规定了报名资格。往年有少数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违规报名。为此,中注协将加强对报名资格的严格审核,把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编号提交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认证的报名人员,将不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网站管理:中注协党委办公室(综合部)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电子邮箱:webmaster@cicpa.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电话:010-88250000
版权声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京ICP备05032222-1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