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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信息

中波劳务合作须稳步推进

2009-08-03 03:50

来源:国际商报

  今年是中国与波兰建交60周年,60年来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奠定了发展双边经贸合作的良好基础。近年中波承包工程稳步推进,劳务合作正常进行,双方彼此已成为在中东欧地区和亚洲地区最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之一。

  然而,金融危机对中国企业“走出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承包工程不定因素增多,劳务合作纠纷不断。

  那么,我国企业在赴波兰进行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我国驻波兰共和国大使馆经商参处经济商务参赞马长林给出了答案。

  承包工程尚存机遇目前,波兰的基础设施状况落后于部分欧盟成员国,尤其是铁路和公路建设比较滞后。其中,铁路线路老化、年久失修;公路则有约一半需要改造,各主要城市间缺乏高等级公路连接,高速公路所占比例很低,在欧盟内排最后几位。为此,波政府制定了《基础设施与环境执行计划》,决定借助欧盟资金,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波兰成功获得2012年欧洲足球锦标赛联合主办权,加快建设进度显得更加急迫。

  但由于现有法律法规下实施项目程序复杂,不同法规间仍存在不一致之处,欧盟资金使用条件严格,公路项目环保要求高、征地成本高、耗时费力等原因,相关建设进展缓慢。

  面对新市场和新环境,马长林希望企业在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时要谨慎把握,稳步推进,切忌急功近利,盲目跟进。

  市场开拓初期,可先从小项目开始,积累经验,站稳脚跟。如参加公共项目竞标,尽可能与当地合作伙伴组成联合体,发挥其环境熟、信息灵、语言通的优势。

  随后,立足长远,拓宽视野。企业应制定长期发展战略,不要将目光仅盯在与欧锦赛有关的大项目上,而忽略了省市项目。

  同时,了解并遵守波兰关于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谨慎签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已签约项目。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有意识培养跨文化沟通、交流能力,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宣传,增进与当地有关部门相互了解,履行社会责任。

  劳务合作处于探索阶段

  目前,中波双方尚未签订劳务合作协定,有关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

  为此,马长林建议,我企业开拓波兰劳务市场要做好相应工作,考察项目要仔细、全面,合同约定应细致、严谨。对于工资标准、发放方式、合同期限、生产和生活条件等关键条款,应确保用词准确,无歧义,在确定合同期限时,应注意目前工作许可的期限一般仍为1年,可申请延期,但结果难料。

  应严格遵守国内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审批、备案等程序和手续,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预案,建立公司、劳务人员和使馆经商处三方联系机制。

  应注重与波方雇主和劳务人员的沟通,加强对劳务人员培训与教育,协助雇主做好人员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劳务人员思想动态,妥善处理有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

  同时,他希望劳务人员要学习和了解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关于劳务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收费标准的规定以及境外领事保护指南有关内容;查看劳务合作企业是否具有资格证书,坚决要求与其直接签订合同,签约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做好出国务工的技能准备。

增强风险意识,避免期望过高。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雇主有关规章制度,与工友和当地民众和谐相处,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关方面反映,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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