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将于10月10日生效实施
2009-09-11 04:29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9月10日,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出席开幕式,并与巴基斯坦商务部秘书(副部长)苏勒曼·甘尼共同宣布《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将于10月10日生效实施,从而标志着中巴两国将建成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内容全面的自贸区。
本次会议上,双方主要就《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主要包括货物贸易和投资合作)自2007年7月实施以来的双边贸易投资发展、关税减让实施、协定优惠利用、贸易数据统计、原产地规则、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就进一步做好协定宣传和实施、加强双向投资和经济合作、推动医生和护士资格互认和许可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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