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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信息

“走出去”须筑好风险防控之墙

2011-09-09 09:30

来源:国际商报 2011-08-31

在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驻地,中方员工的居住及工作地点往往高筑围墙以防御外部侵扰,保障人身安全。但倘若危险真的来了,高高的围墙却并不足以令墙内人高枕无忧。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正处于“走出去”初级阶段的中国企业有效的筑建风险防控体系之墙迫在眉睫。“企业要算清‘安全账’,发生危险后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将远远大于前期开展并完善安保工作的投入。”业内人士如是说。

  进入风险频发期

  “由于国际利益格局复杂多变、各种安全因素相互交织,我们‘走出去’面临的矛盾、问题和冲突日益增多,企业海外经营所面临的境外安全风险正越来越大,从地震、暴风雪等‘天灾’到政治动荡、经济制裁、投资‘潜规则’等‘人祸’,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给我境外企业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加强‘走出去’企业境外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商务部合作司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商务部、外交部、安全部、国资委四部委联合举办的“2011年‘走出去’企业境外风险防控培训班”上讲道。

  中国的对外投资正迅速增长,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中国对全球117个国家和地区的2169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投资239亿美元,同比增长34%。同期,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425.1亿美元,同比增长13.8%,新签合同额661.9亿元,同比增长20.5%。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1.1万人,6月末在外劳务人员逾78.9万人。“从‘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看,‘走出去’这种强劲增长的势头还将延续下去,对外投资有可能在‘十二五’期间赶上吸收外资的规模。”一位业内资深专家向记者表示。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企业境外安全突发事件也呈现增长的趋势。商务部合作司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共发生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突发事件65起,同比增长45%。这其中既有部分国家和地区政局动荡、社会治安环境恶化引起的风险,如西亚北非地区政局动荡引发的社会骚乱导致中国企业约39000人被迫撤回等,也包括恐怖势力活动频繁,恐怖袭击或绑架带来的人员安全威胁,还有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件。

  事实上,外部环境的恶劣与中国企业“走出去”所处的发展阶段不无关系。因中国企业“走出去”起步较晚,其自身经验的欠缺及后发的天然劣势都增加了风险系数。

  中化集团总裁助理李丕龙表示,中国企业在海外勘探的油田往往是已经经过了发达国家几轮筛选后剩下的项目,尽管企业清楚这些项目的环境较差,风险较高,但在目前的局势下,留给中国企业的选择并不多。中石油国际部的张军处长也称,目前中石油在29个国家和地区运作着81个油田合作项目,海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发展到55个国家和地区,业务范围包括地震勘探、钻井、测井、管道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但根据外交部和国际专业安保机构的风险评定标准,中石油海外项目所在国中,有28个国家和地区属高风险和较高风险区域。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那便是因企业自身风险管控不完善而引发的风险。

  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一位官员表示,外部环境造成的风险难以控制,但由于自身原因引发的风险更需要引起企业的警醒。这位官员称,部分“走出去”企业对海外风险预估不足,对国际规则了解不够,安保方面投入不足,缺乏对应急突发安全事件的心理预期和能力建设。日常工作中“重生产、轻安全”,不注重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文明教育;“重投资、轻管理”,一线负责人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能力,是各种纠纷频发、小纠纷易演变为大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该外交部官员还指出,部分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注重短期经济利益,忽视长期政治社会利益,属地化经营水平较低,忽视当地民众和社会利益需求,不注重维护当地雇员权益,易酿成群体性安全事件。再者,部分企业和员工不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将一些在国内的不良做法带到国外,无序经营、恶性竞争,引起当地民众反感。出了问题不注重与当地民众沟通或沟通不畅,导致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矛盾酿成大事件,影响企业在当地的长期生存和发展。

  同时,“走出去”企业与外派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也容易引发境外群体性事件。由于国内监管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的缺位、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汇率风险导致实际收入缩水、劳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原因,近年来涉外人员劳务纠纷频发。

  多层次完善防控体系

  虽然面临着诸多风险,但“走出去”却不能因此止步不前。商务部合作司官员表示,境外安全风险是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将长期伴随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进程,需要理性应对、客观分析、审慎处置,而在应对过程中,相关企业强化境外安全风险管理迫在眉睫。

  事实上,相关部委和部分企业早已把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提上议事日程,并在今年发生的利比亚事件中发挥了作用。中国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相关人士此前都曾向记者表示,在“走出去”之前,集团内部就已建立了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因此在利比亚动乱后,企业能够按照已有的安全体系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在撤离利比亚时,葛洲坝集团不仅安全撤离了1060名企业内部员工,还另行协助了12000名中方人员撤离。

  中石油国际部的张军告诉记者,中石油的风险防控体系以员工生命高于一切为核心理念,在每一位员工出国劳务前,参加安全培训都是必经程序。在中石油大庆培训中心,记者看到,身着迷彩服的中石油员工正在接受退役特警的安全培训,培训基地模拟战乱现场,指导员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如何逃离,学习基本求生手势,这些都是员工们出国前的必修课。张军称,中石油成立了集团公司、涉外公司、涉外机构三层次的安全体系,在集团公司成立海外防恐安全和HSE(健康、安全、环境)办公室,负责协调内部资源,统筹开展海外防恐安全管理;涉外公司在国内成立专职部门,设立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海外各公司项目部设立专职安保管理人员,并在业务集中的国家成立协调组或指定牵头单位,统一做好社会安全工作。

  此外,中石油还实施风险4级动态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突出事前防范,立足预警加强信息收集,通过政府部门、国际组织,海外现场三条渠道收集信息,组织国际专业机构和涉外单位对较高风险的国家进行安全评估。此外,中石油还积极在海外开展公益事业,截至2010年,中石油在资源国累计公益事业支出达1亿美元。同时,公司加强属地化管理,聘用当地人员,目前海外项目当地员工6.7万人,投资业务和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本土化程度分别达到了95%80%,有些海外项目还实现了现场作业零中方人员。

  在政府层面,商务部等各部委也在积极构建“走出去”风险防控体系。商务部合作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商务部建立了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外人员信息备案系统、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境外资源合作项目数据库、外派劳务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高风险国家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人员信息库等信息网络,同时建立了预警制度,重点监测热点地区安全形势,及时获取安全信息并进行形势研判。2010年,商务部共发布境外安全风险预警67次,201117月,共发布73次。同时严把安全关口,规定企业赴未建交国家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和派出人员必须经商务部、外交部批准,要求赴高风险国家开展投资合作的企业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人员,并通过商务和发展改革部门的安全审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要求企业对派出人员在出国前开展境外安全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派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境外安全责任制,要求企业“一把手”对境外安全管理总负责,将境外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列入企业考核内容。

  强化风险防控成各方共识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强化“走出去”企业风险防控,单靠企业自身或者某个政府部门的力量都不足以成事,风控体系的建设需要政府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以及政府与企业多方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中石化一位人士表示,目前在海外发展的中国企业往往是单打独斗,即使项目处于同一个国家,企业间也缺乏沟通和配合。他建议中国企业抱团“走出去”,“比如在某个国家的能源项目,势必涉及基建、交通物流、金融等诸多方面的一系列项目,如果不同行业的中国企业形成一个整体走出去,那么不仅可以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如遇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也势必更强。”此外,目前对于国别形势的研判有来自于商务部、外交部、中信保等多方的信息,但信息量大却没有进行有效的整合,他建议由政府牵头整合信息,定期针对某一国家不同的项目发布风险提示。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海外事业部劳务管理部总经理王磊也认为,在海外的中国企业应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不同企业获得信息的渠道有所不同,因此这种交流必然有利于提高企业对于风险的全面系统性认识。

  中国水利水电对外公司安保部副主任王贤光对记者说,公司在安全形势不稳定的巴基斯坦、苏丹都有项目,但并未发生过风险,原因便在于他们对当地局势的了解和把握。30多年前,中国水利水电便通过经援项目在这些国家开展业务,因此熟悉当地风俗、法律。王贤光坦言,目前企业与其他企业的交流并不多,今后,他们会将自己所了解的信息与在当地的兄弟企业共享。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总经理助理潘蔚东还指出,政府与企业间保持信息的畅通极为关键,在发生事故时,应不惜一切代价保持信息畅通。他还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资料备份,防止因关键资料受损所遭受的损失。

  此外,属地化经营,提高在当地的信誉也是企业人士普遍认为强化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葛洲坝集团综合部副主任左鹏则在利比亚事件中深刻体会到了企业信誉度的重要性。左鹏说,在中方人员撤离时,得到了当地有威望长老的有力帮助,同时当地警察也提供了保护。左鹏认为这与葛洲坝集团在当地树立的良好形象密不可分,“企业一定要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信誉,给予当地人帮助,取得对方信任,这不仅能提升中国公司的形象,在发生危难时也能助企业一臂之力。”

  与会企业人士均认为,加强人员的培训是整个风险防控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不培训、不派出”应成为企业海外人员派驻的基本原则。且培训应既包括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也包括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培训,有关企业建议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培训制度,将培训制度化。

  而政府层面的交流合作已经在有序进行。据记者了解,在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的基础上,国家层面已成立了由外交部牵头,商务部等有关26个部门参加的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07月,商务部联合外交部、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走出去”境外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近日,相关部委在“走出去”合作上也有新动作。823日,商务部、国资委签署《协作备忘录》,双方商定在“十二五”期间建立更为紧密长效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并规范中央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加快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减少“走出去”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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