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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部署省注会行业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4-05-15 09:59

根据财政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指导意见》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活动全过程。《指导意见》明确,省财政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行业党委书记窦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市财政局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各市行业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会计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责任。

(山东省注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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